以下原文照貼:
標題: 請問總統先生「遠通2.2億違約金 暫不罰」是否沒有任何貪污或官商勾結??
馬先生:
想來2任我都有投你,但是014事件實在是讓我覺得: 難道政府都擺脫不了"貪腐"兩字嗎?
現在遠通電收ETC違約,而今天的新聞報導「遠通2.2億違約金 暫不罰」這件事,您真的覺得沒有問題嗎? 請不要像014事件一樣,有某些官員以沒有人告知做為理由。廉政署如果不是設立來辦路跑活動的單位,請他們做點事好嗎?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被開個紅單,都被監理站告知要先繳錢再申訴,為什遠通電收不必? 難道現在是一國兩治?? 老百姓和財團的法律標準不同???
如果真的是一國兩治,請總統先生告知,我要如何享有和財團一樣的法律標準,感謝您!!
如果不是,請總統先生告知「遠通2.2億違約金」將如何處置,時限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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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會得到一個很官方、很官僚的回答
okdnsfht wrote:
gechief-p@...(恕刪)
哎
真的看不下去了
高速公路是國有財產耶
可不是高公局的財產
罰鍰也是該繳國庫的耶
可不是繳高公局而已
高公局哪來的權利暫緩罰鍰?
哪來的權利規定人民2013年開始,沒裝ETC,eTag就不能行駛高速公路
真的蠻誇張的
監察院、特偵組、廉政署
讓人民看看您們的功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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