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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拒付四億違約金

花四點八
不如花個幾千萬油水錢
有荷包可拿
更賺
這不是違約, 那什麼才是違約

這不是賴皮, 那什麼才是賴皮
artjk7 wrote:
台北地院審理ETC案台北地院審理ETC案,認定前交通部長林陵三與秘書宋乃午共同為遠通等特定廠商護航,在廠商要求下變更執行事項,宋因收賄卅六萬餘元,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投資遠通的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因行賄遭判刑二年半、褫奪公權一年;林陵三未在本案起訴之列,但因法院認他知情,判決書載明他是「共同正犯」,檢方將另行偵辦。


這消息實在太讚了...

所以遠通是否應該撤銷然後重新招標、徐胖子也要判刑呢??

或者把感應器重新設在交流道

罰款繳一繳...徐胖子親自出面向全國公開道歉...

然後一年免收過路費或計程收費每公里只收3毛錢且萬年不漲

hhlin wrote:
嫌貴不要用...嫌了...(恕刪)

收回來做....阿不就是換包商而已嗎...
我到現在還在用回數票, 想到讓遠通罰錢我也貢獻了一份,就挺爽的 哈哈

duncan2二次方 wrote:
马政府就都不給王金平面子了
就看會不會給許旭東面子

絕對給!!!
奇怪喔!!都不用罰,就你遠通最大.你做不好為何要處罰我們.沒有人要用就是爛,爛還不改.改還改不好
藍色艾瑞克 wrote:
老板要提告高工局了....(恕刪)
這個再投資金額高於罰款真好用,沒協調會前高公局直接幫他減,到了協調會又幫他閃,當年自己選了個爛紅外線系統,不得不改成微波,錯誤的決策要全民來負擔啊?
沒錯!
knomo wrote:
合約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恕刪)
煙霧蛋?
這年頭有人敢動虛虛?

跟藍靈王一樣,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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