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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恩,喔。
那所以我跟我爸借車去了一趟墾丁,大陸中共就會掌握到我爸去了一趟墾丁的情資。

還有沒有?
再多說一點,我很想瞭解還會怎麼樣。
阿就以前的執政黨很多東西就愛BOT阿!! 當然現在的就傳承下來了~~

不然我覺得這種東西應該由高公局來做才對! 幹嘛沒事給遠通

這就是愛BOT 造成民怨~~能怪誰

高速公路本來很多就有監視器了在監視大家了 你沒做壞事誰會想去注意你...是不是

幹嘛想的這麼遭 每天在那想那麼多和抱怨幹嘛? 開個車裝個ETAG有那麼難嗎?

管他公司怎樣 方便就好 能開高速公路就好
個資啥地都其次...,是ETAG未公開招標直接給遠通做???根本違反採購法....。
我到目前為止沒看到一個合理解釋為何可以這樣幹?
引述維基資料: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遠通,由遠傳電信、東元電機、精業、神通電腦四家公司組成,董事長為徐旭東。目前負責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與營運。
遠東集團曾計畫將遠傳電信所持有的股份捐贈政府,但政府不接受。
2011年6月,遠通所經營的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之利用率僅約為45%,已然違反與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簽訂收費系統建置合約中所議定電子收費系統利用率應達到60%以上之規定,後來遠通電收提出將原有應付費的ETC車上設備OBU,改變為免費提供裝設eTag的改善方案,;高公局則暫時延後罰款,但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仍應達合約利用率65%。
2012年6月29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遠通電收無法在本月30日前達成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65%合約需求,最快7月寄出處罰通知,依合約每天罰款新台幣50萬元,並回溯自去年4月15日起計算。若從2011年4月15日起計算到2012年6月30日,預估罰款金額將超過新台幣2億元依契約規定,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
其實按正常契約正常情況下工程延宕最多罰到20%為上限(品質缺失),但有特殊情形不在此限....(在契約細項內)嚴重的說法就是沒有做到應該達到65%ETC的效果...或造成其他重大之損失。結果用變更重大標的物....E-TAG...還可以解套???正常的工程案逾期就是罰款沒啥好說的....,BOT違約依照國法就是罰款,但是交通部濫用職權協調...變更設計ETAG????,免罰...,看盡官商嘴臉....令人失望。如果工期不合理可以不要標,既然標了就要做到。這不是政府一貫的態度嗎?????????


我在這裡要說一句公道話
"走高速公路和平面道路也是你的自由 "
真的這麼不想被記錄車牌,你可以走平面

當然,我絕對認同開版大說的,為什麼一樣國民公共措施是由一間公司獨包
個人覺得電子收費也是為了提升國民使用的方便效率
但是由車牌做登錄… 今天借車的?租車的?車子被偷的?或是偷開家裡車出去.....總之也不是完全方便
日本的作法是真的很棒,不過台灣要做到日本的程度,大概只有"建議售價"是跟得到的
一家公司獨攬的結果當然就是 「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也全民買單」
沒有競爭 就沒有進步,當然也沒有什麼真的比較優惠的事

電子收費的好處,就我目前看到最好的方向來說,就是不會再見到正妹為了拿回數票或零錢去撞收費窗口安全島… = =

我們也不可能去要求一個措施全民方便,沒有這種事情!


真的要講隱私 台灣的路口監視器也很普及…
對於原PO這樣一面倒的說法,我只能說 往好處想吧!至少在找通緝犯的時候,可以快速掌握最後出現的交流道位置,縮小蒐索範圍,對於這個層面來說也不完全是壞事吧?
(心得:跑路要走平面…)

Jackie kao wrote:

Jackie kao wrote:
各位的公民權被侵犯,多數人卻不認為是個問題
人民納稅所蓋的高速公路,被官方允許一家民營企業來記錄您的軌跡
這不值得深思嗎?言盡於此~無言了XD...(恕刪)


不只是公民權吧...

蓋高速公路的錢,已經從繳的稅裡面拿出來了.

過路費再收一次...這就更奇怪了

現在變成什麼里程計費,說穿了就是漲價

國家公園收門票,就有人跳腳...

高速公路的過路費變貴,就沒人幹橋....

我也搞不懂台灣的人民到底在想什麼

我早說過了,政府這些個稅,是加定了...

要嘛反抗(為什麼還能夠忍的住呢???我看是不敢居多啦...炸彈客的炸彈不應該放在高鐵上,那是錯的,百姓是無辜的,要放在那些送黑錢的,收黑錢的人的家裡才對!)

要嘛接受(反正每個人加個10元,稅收也會增加很多...)
這對犯罪者的追蹤 還有抑制犯罪 有正面幫助

看看日本的N system

樓主擔心的侵害隱私之類的 太多慮了




去監聽電話還更一刀斃命
想法不錯 可是得分

庸人自擾 這句成語 送給你~~~~~

還是一堆人不知道 個人資料的重要性

還以為自個一個人 不重要 行的正 做的直 不用怕 被找麻煩

真是太天真的 簡直不知道嚴重性






除了這些以後都可以用 經過ETC 時用錄影 抓出影像

慢慢偷偷建資料 其他資料

搞不好 其他文件 信用卡 & 銀行 代扣都一併簽了

這些簡直是天殺的 好用個人資料




這些資料在一般人 就是很平常不重要 ~ 但是下面這些人 看到這些資料

就等於看到一個 金礦



竊車:

天殺的真是太棒的 個人資料

車籍 車型 年份 顏色 一堆其他的搞不好都是另外偷偷建檔出來

住家地址 行動電話

以前要去停車場 路邊切 偷車 偷後照鏡

現在不用麻煩了 有這份資料 比方上游接單要偷 BMW 後照鏡

查一下就有了~全台北市 所以有裝ETC的BMW 都可以找出來 車型 年份 顏色

不用街頭等 直接去他住家 幹 最快


闖空門:

天殺的真是太棒的 個人資料

查一下 全省 誰家有開 雙B Audi Lexus 這些人 就是有錢人

最好在選一下 開 S-Clase 7-Ser 這一些 或更有錢的 開 牛 馬 蛙 這一些

不然選一些E-Clase 5-Ser

這些人就是 有錢人 開這麼好的車~~~~~ 現在連住那邊都被知道

平常上班 幾點幾分上高速公路 都被知道

只要 跟蹤幾天 ~~~~~~~ 就知道你的坐息

找一天~~~~~~~~~~~~直接闖空門 全部搬光光

因為 你的行蹤都被掌握住



綁匪:

一堆人 開好車去接送小朋友

我怎麼知道 那些開好車的住那 ~~ 有這資料 一查 什麼都有


詐騙:

這不就是 天殺的一份名單 要什麼 什麼都有

騙不到 還可以上門 用搶的



還有人這麼天真以為 這些 個人資料 不重要嗎!?

重點是 遠通一家 違法在前的私人企業 他手中這些資料

你覺得 安全 嗎!?


呵~~~ 有心人 眼中 這些都是 寶

太好用了



目前大部分台灣的國民對隱私權的重視程度沒有像歐洲國家如此重視
光看目前個資法的修訂與實施狀況就可以比較的出來

歐洲各國關注個資管理的焦點,已經從國家移轉到企業組織
因為現在企業已經是掌握人民個資的Big brother
以目前國內詐騙案例頻傳,企業組織外洩資料時常發生的狀況來說
個人蠻認同樓主的顧慮

只是樓主這一槍開得太早了

也許要等到名人或是多數人實質感受到侵害時才會自覺吧


dnhri wrote:
不只是公民權吧...

蓋高速公路的錢,已經從繳的稅裡面拿出來了.

過路費再收一次...這就更奇怪了


現在國道新建及其他一切維護支出全部來自國道管理基金
已經不是用稅金來支出

一年大約要收到兩百多億的過路費, 里程計費也是依據這個來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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