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eng5001 wrote:大哥,現在油價都已浮...(恕刪) 說的好!記憶中不知有無錯誤當初的18趴提案時、對應一般的存款利率、好樣在6趴左右如果按照浮動機制、加上我印象中的對比、現在18趴可以降成6趴了...好像跑題了犯錯的民眾要罰款遠通也該繳罰款拿來充實國庫多好
所以欠誰錢都可以,就是不能欠政府的....不管你欠銀行貸款、水電瓦斯、電話費...都只能追討增加的利息而已...政府這種罰款真是有權威呀~只是比例原則上,好像欠個40元過路費罰款這麼高似乎有點太高了..只是欠政府很大的人應該也追不到罰款吧...很多自由業的人根本追不到財產,拿他也沒皮條..有房有產有領薪水的可是一點都跑不掉...
liujimmy wrote:擔任營業員的民眾,每天都要行駛高速公路,最高紀錄一天來回要過十六次收費站,但六月時,和太太兩人都忘記儲值,一個月下來,因餘額不足又沒接到補繳通知,被連續處罰,收到九十五張罰單,其中四十七張是三百元罰鍰,其餘每張罰三千元,合計罰款高達十五萬八千一百元。 若一開始它儲存了五萬元,那有可能真的忘記了,但若他只儲存一千元~~~~那就別騙人了~~~買一千元的回數票可以過幾次站,每天在開的人怎會不知道~~~
這只能說活該剛好,他是第一天知道ETC要繳費嗎?自己存多少可以走多久自己不知道嗎?被罰一次可以原諒,這麼多次沒繳不是擺明就是想要白吃白喝,現在被贓到就來叫委屈,這種人不但要鉅額罰款還要吊銷駕照! 沒把握就不要裝ETC,像不爽遠通,又怕被罰,我不裝ETC,現在頭好壯壯,但是這種惡質駕駛不可姑息,請政府務必拿出魄力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