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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遠通的存證信函


那個..... , 我覺得可不可以引用一個法條...

在存證函中 , 引用此條文 , 會不會比較有力???

至於該如何著文....我就沒那個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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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汽車通行應徵收通行費之公路,未依第十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或營運單位應書面通知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限期補繳,並收取必要之追繳作業費用。
  前項應補繳通行費者,徵收機關或營運單位應記明車輛牌照、車型、通行時間、行駛方向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書面通知補繳。但於補繳期限內,汽車所有人檢附相關證據或證明文件告知實際駕駛人時,應即另通知該駕駛人限期補繳。
  第一項追繳作業費用,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列印費、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續費等,由各徵收機關訂之。
  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之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經書面通知限期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舉發處罰之。


你講對了,想跟高公局盧沒有明細不爽繳的就是砲這條行政法規的。只要裁罰以前,該條明訂催繳期間公路監理單位必須檢附通行明細通知車主;另外你得注意的是,要明細不是沒有代價,規定訂的清清楚楚,而且那個費用由徵收機關自行訂之。費用不高,就兩三百塊。

目前公路監理單位是徵收機關,遠通為代收單位。

或許很多人不爽爛政府,希望集合群體跟政府鬥法。但我要說的是,政府行事或許有些爭議很大,但極少會觸犯基本法規,你以為公路監理機關不會注意到第十四條嗎?只要他們在催繳期間附上明細給你,原Po賴以抗爭的第十四條法規就失去支撐。行政法規都是行政部門自己訂的,跟制定規則的政府單位在玩法律,你覺得勝算會有多大?
litlin wrote:
但卻故意用"透過簡便的行政救濟流程"來粉飾這一流程,
請問若持續有在上高速公路,通知單是每月來的,不繳罰單也是每月開的,
也就是每個月都得提訴願甚至上行政法庭,這樣的過程哪裡簡便了?


只要第一個判例出來, 何必每個月訴願, 就像東東說的:自由社會,罰單高公局喜歡開它就開, 用路人等到心情好了, 收集個幾年的罰單再做一次訴願就好啦,搞不好還可以順便賺到遠通無法舉證,連帳單都註銷

反正都有判例可以依循了, 所以我才說第一個判例出來後,整個罰單恐嚇的遊戲就game over 了

litlin wrote:
哦,現在停車有這麼好的服務啊,我也很想欣賞我車子停在停車格的英姿,
請告知我一通電話就能免費得到我停車照片的管道好嗎?


您可以直播居住地停管處索取, 也可以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收到台中市政府停車費補繳通知單的申訴方式 ,對比遠通現行的態度, 真是.....


所以講那麼多,遠通就是不願意提供證明嘛, 還是說您口中的神秘管道是要透過東東老闆?? 真是的, 害我以為遠通真的那麼便民了, 大家就不用那麼辛苦寄存證了
曾經有個案例,之前有車主的老爸開車主的車,結果誤闖ETC車道,一個月好像誤闖了十多次。結果被共被罰了一萬多塊,車主不爽拒繳,結果裁罰金不斷累計到十六萬多,接著被監理單位送法院強制執行,帳戶每月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最後好像鬧到立委出來開記者會,有沒有效我不知道,不過應該是沒效,立委應該只能在記者會叫叫,凸顯事情多麼不合理,該繳的還是跑不掉。

政府的罰金就像高利貸一樣,不要不信邪。

現在戲幕還沒演完,無法斷言什麼,不過我猜相關機關可能會把催繳期拉長,如果各位有收到明細的話就要收手了,真的沒有明細就裁罰才有繼續下去的基礎,要不然跟政府耗下去的勝算->趨近於零。訴願的受理和裁決機關還是行政單位。行政訴訟的受理才是司法機關,訴願的裁判跟被告和法規制定都是同一邊人,你打得贏?想到這裡我就累zzz.
yenchunwang1427 wrote:
曾經有個案例,之前有車主的老爸開車主的車,結果誤闖ETC車道,一個月好像誤闖了十多次。結果被共被罰了一萬多塊,車主不爽拒繳,結果裁罰金不斷累計到十六萬多,接著被監理單位送法院強制執行,帳戶每月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最後好像鬧到立委出來開記者會,有沒有效我不知道,不過應該是沒效,立委應該只能在記者會叫叫,凸顯事情多麼不合理,該繳的還是跑不掉。


都說到快爛了,先負起法律上的舉證義務, 把通行證明拿出來,舉證之後該怎麼催繳,該怎麼開罰,都是ok 的
現在的問題是,遠通就只想便宜行事,片面寄一個空口白話的數字,然後用罰單恐嚇用路人買單,不想要建立方便的舉證機制, 難道遠通說我欠xxx元, 我就得乖乖買單嗎?

單槍P馬 wrote:
沒人說不繳阿

你去餐廳吃飯結帳,老闆跟你說一共八千八百八十八,你就照付了?
總要看一下單嘛
.(恕刪)


遠通他們現在改凹"用路人不繳錢"這招了喔.呵呵.

yenchunwang1427 wrote:
曾經有個案例,之前有...(恕刪)


不是這樣,而是打官司才給你明細,明細得程度又有的揮,你拿到明細(不見得滿意)還是要繳,但就是不主動給明細,你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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