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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古知來,看看遠通ETC的那段風風雨雨(2014/01/09更新,及......)


林口胖胖 wrote:
台鐵不營利,台鐵吃素...(恕刪)


忘記說了
最好是監理單位的盈虧績效看的是罰單狀況
警察單位看的是罰單多少啦....

bioer wrote:

鐵路局也好,監理單位也好,都是國營事業或政府機關,在我的認知中,和遠通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廠商是不同的恕刪)




您的意見,我有同感所以冒昧發文交流,不好意思~
委辦費已經從ETC通行費中,給"要營利"的遠通賺走了,
但消費者改用遠通電子收費所衍生的車上機費,手續費....費
遠通卻要消費者自己付嗎?

我只會付我該付給國家的通行費!


林口胖胖 wrote:
謝謝你的關心,不過一句話,關你屁事

你先凖備好以後走短程高速公路的錢吧

請堅持到底,到年老都絕對不要裝遠通的產品

死守你的公平正義到最後一刻,這樣小弟才深感佩服

萬一你明後年不小心裝了etag,豈不是自打嘴巴,貽笑大方

未來買新車或是中古車記得叫業務把etag撕掉

你還是沒回答我使用高速公路的頻率,還有從哪裡到哪裡?

既然要戰,最基本的用路資料給大家知道


我真想說一句:屁好臭啊......

我已經「避重就輕」的回答了您所有的問題,您跳了那麼多篇回文沒有看,我檢查過文都還在沒被管理員給砍了,說我沒有回答,我還能怎麼辦?

說穿了,挺遠通電收的是怎樣的心態呢?我猜測的可能性是:

1.進入社會太久了,已經分不清甚麼叫做公平正義,或是知道公平正義是「沒有意義的事」,只能隨波逐流,忘記了當年是「憤青」時曾經堅持過的事情。

2.自己為了方便,裝了遠通電收ETC,但是卻發現還有更多的人堅持不裝遠通電收ETC,然後在收費站被擋到,就把火氣發在堅持拒裝遠通ETC的人身上。

3.運氣問題,自己必須用高速公路,但是卻得經過收費站,看那些個上高速公路卻不用過收費站的人,心有不爽。

4.覺得自己很聰明,能夠從遠通電收那裏弄到便宜,省了這幾塊錢過路費很快樂。

5.真心支持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對遠通電收十幾年前怎麼弄到案子的過程並不清楚。

6.一開始就挺遠通電收,挺到後來變成面子問題了。

7.比較可疑的是,一直有少數人故意要歪掉這棟樓,挑起戰火。

樓主蒐集的那麼完整風風雨雨的文章,贊同遠通電收的人看完了沒?上千個反對遠通電收的回文,一一看完沒?

有人說拿遠通電收沒辦法,怎麼會沒辦法?去退掉他啊!假如高公局「真的有心」要解決這個僵局的話,退掉的人越多,高公局就有越多的籌碼去跟遠通電收談啊!退掉的人一大票的話,媒體記者怎麼會放過這條新聞呢?可惜這個大概很難做到吧!

高工局好大的行政主管機關裁量權啊!大家都等很久了,罰不罰啊?就算是為了反遠通電收人士的面子問題吧,給我們個面子吧!很多人都說,罰一下,就會去裝了喔!喔,我知道我知道,針對裁罰的行政救濟立刻會展開......遠通ETC利用率未達目標 高公局將開罰2億



其實,這篇討論文本來不想再看了,因為一直都是無窮迴圈,要不然就是無視斜視大法,要不然就是顧左右而言他。

反遠通電收,不是反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也不是反對計程收費,反的是遠通電收惡劣的態度、愛做公益大老闆的態度、不合理的收費、無法制衡的合約、不合契約但高工局卻不斷的縱容、獨門托辣斯生意別無分號、系統隨機出現的問題、更不要提弄到契約的手段

不知道廉政署說的要辦大案到底是甚麼案,這案子明明很好辦的......

>2012-07-16 00:10 by 林口胖胖
>講到Happy Go有個好康,Happy Go 1200點,可以兌換etag儲值金500元
>Happy GO 兌換 etag 網頁

>這麼在意手續費五元,不妨辦一張遠銀的台塑聯名卡,自助加油一公升少2元,首次申辦etag自動儲值,一公>升少2.5元,加油金還可以雙倍集Happy Go的點數,集到1200點,遠通還送我500元儲值金。

>像我就申辦etag自動轉帳功能,簡章說以後儲值400元收5元手續費,但金額不要低於120元就去現金加值,
>或是休息站休息時就去加值2000元,永遠高於120元,這樣就沒有遠通手續費的問題,就算我去便利商店一次>加值5000元,手續費是1/1000。

>遠通要吃各位,大家不會換個腦袋想一想,如何吃遠通豆腐。
>像我就吃遠東集團的豆腐吃的可開心了,他要我手續費,我要他加油錢跟儲值金,一來一往,我賺得比遠通多>好幾倍。


您的建議很棒,只要能用的到優惠,在合理的範圍內都可盡情享用。信用卡也提出優惠請您來辦卡,不是嗎?

遠通要吃各位(提不出長期優惠還吃各位),方法一是吃回來(如您的建議,某些人需要花額外時間來查詢目前的儲值金額或必須儲值多一點錢),另一個方法是不要讓遠通吃(取消手續費),哪一個對用路人比較單純?

沒錯,休息站加值免手續費,請問遠通一下晚上開夜車時哪一個休息站可以加值?根據官網上的資料從2100到隔天0800是沒有直營門市服務的。


GDC1 wrote:
說穿了,挺遠通電收的是怎樣的心態呢?我猜測的可能性是:

1.進入社會太久了,已經分不清甚麼叫做公平正義,或是知道公平正義是「沒有意義的事」,只能隨波逐流,忘記了當年是「憤青」時曾經堅持過的事情。

2.自己為了方便,裝了遠通電收ETC,但是卻發現還有更多的人堅持不裝遠通電收ETC,然後在收費站被擋到,就把火氣發在堅持拒裝遠通ETC的人身上。

3.運氣問題,自己必須用高速公路,但是卻得經過收費站,看那些個上高速公路卻不用過收費站的人,心有不爽。

4.覺得自己很聰明,能夠從遠通電收那裏弄到便宜,省了這幾塊錢過路費很快樂。

5.真心支持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對遠通電收十幾年前怎麼弄到案子的過程並不清楚。

6.一開始就挺遠通電收,挺到後來變成面子問題了。

7.比較可疑的是,一直有少數人故意要歪掉這棟樓,挑起戰火。

樓主蒐集的那麼完整風風雨雨的文章,贊同遠通電收的人看完了沒?上千個反對遠通電收的回文,一一看完沒?

有人說拿遠通電收沒辦法,怎麼會沒辦法?去退掉他啊!假如高公局「真的有心」要解決這個僵局的話,退掉的人越多,高公局就有越多的籌碼去跟遠通電收談啊!退掉的人一大票的話,媒體記者怎麼會放過這條新聞呢?可惜這個大概很難做到吧!

高工局好大的行政主管機關裁量權啊!大家都等很久了,罰不罰啊?就算是為了反遠通電收人士的面子問題吧,給我們個面子吧!很多人都說,罰一下,就會去裝了喔!

其實,這篇討論文本來不想再看了,因為一直都是無窮迴圈,要不然就是無視斜視大法,要不然就是顧左右而言他。

反遠通電收,不是反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也不是反對計程收費,反的是遠通電收惡劣的態度、愛做公益大老闆的態度、不合理的收費、無法制衡的合約、不合契約但高工局卻不斷的縱容、獨門托辣斯生意別無分號、系統隨機出現的問題、更不要提弄到契約的手段

不知道廉政署說的要辦大案到底是甚麼案,這案子明明很好辦的......


說得太好了!還是GDC1大大厲害,把我想講的說得那麼清楚。
其實馬政府只要有腦一點就知道,辦ETC對聲望跟支持度絕對是有百利而害很小。
除非藍營涉案的人太大太多。不然應該又可以拖阿扁出來救援了!

bowen1023 wrote:
>2012-0...(恕刪)



胖子咚精的像隻猴,你確定可以吃的到牠的豆腐?
這樣做只是讓牠順利過關而已。
提供給各位一個與官方對談的機會

每天早上大約7:40~8:00之間,可以call-in至警廣全國台 0800-000123

與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吳木富對談,基本上高公局他的職位是第二大

對於ETC有問題的民眾,或是建議事項,可以直接call-in 與他對談

哈哈~~週休2天後再上01看看~~
戰況還真是一面倒~~
護遠員工怎麼還是那幾招咧~~


重點是......遠通要不要繳罰款??????


啊~~對了~~
昨天星期天下午4點多路過某間愛買~~
原本有2處申辦ETAG的帳棚已經廢了一個~~
剩下那個棚裡面的工讀生閒的發荒.........
林口胖胖 wrote:
這麼在意手續費五元,不妨辦一張遠銀的台塑聯名卡,自助加油一公升少2元,首次申辦etag自動儲值,一公升少2.5元,加油金還可以雙倍集Happy Go的點數,集到1200點,遠通還送我500元儲值金。

像我就申辦etag自動轉帳功能,簡章說以後儲值400元收5元手續費,但金額不要低於120元就去現金加值,或是休息站休息時就去加值2000元,永遠高於120元,這樣就沒有遠通手續費的問題,就算我去便利商店一次加值5000元,手續費是1/1000。

遠通要吃各位,大家不會換個腦袋想一想,如何吃遠通豆腐。
像我就吃遠東集團的豆腐吃的可開心了,他要我手續費,我要他加油錢跟儲值金,一來一往,我賺得比遠通多好幾倍。


1.我只加中油的油。
為何其他卡不行?
2.關於手續費部分
你這樣玩,太累了!!
不夠一般化,應直接訴求:0元手續費

引用消基會文章"全民的ETC只是謊言!拒幫業者負擔成本、通行費應採月結制"
"由於eTag無法及時提供餘額資訊,民眾如不想花力氣補繳或因過期補繳而要負擔高額手續費,就必須在每次上路前上網查詢餘額,如發現餘額不足,就得趕緊到四大超商儲值,但只有今年8月底前可免費儲值,之後就需負擔5元手續費,不然就要特別找遠通電收門市來進行加值,才能省去額外的手續費用,但目前遠通電收門市僅33家,且位置多在國道休息站;位於市區的門市,營業時間則只到晚上5點或7點,相當不便民;而若是想利用自動儲值服務,免去隨時要擔心餘額不足的困擾,也只有「遠東商銀」及「台新銀行」2家銀行可以選擇,且也需負擔3元的手續費!"

會衍生手續費問題,根本原因是直營點多少和營業時間,讓消費者不方便者,這是廠商問題,不該由消費者來替廠商想辦法和負擔成本。

按照你的邏輯
換我建議遠通電收自己去找代收廠商(7-11,oK)談。



計程階段前,我只想繳36元過路費,其他不想繳。
計程階段後,我只想付每公里過路費,其他不想繳。
遠通和高公局要就來,
不然就
"謝謝,我再考慮看看"

反正壹天50萬,很好算,遠通自己回去好好算壹算,不勉強。
消費者只考慮,買或不買。不想搞得太複雜,簡簡單單就好。


OS:好想在電視上看到徐大善人拿錢去繳違約金,哭說:我只是想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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