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rote:
我也問你,使用高速公路的頻率,從哪裡到哪裡,這樣大家才知道你是不是短程的免費國道用路者
國道基金現在虧損2000億,你忽略還是忘記
進帳170億不用還銀行利息,不用繳國庫?五楊高架不用錢?國道養護不用錢?
要接管遠通就是要錢,編列預算不用立法院同意?就算是總統也沒有這種職權。
還是你有權利指定高公局這170億怎麼用?
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遠通ETC嗎?
那討論是不是短程免費國道使用者,有意義嗎?
還有你不喜歡負擔那些人的費用,你可以選擇不要上高速公路啊,可以少繳些過路費
不過汽燃費也都是繳給國道建設基金內,也是負擔到...
喔,既然你指名了,那就回答一下好了
我住台中,工作也在台中,一年上高速公路的次數,一隻手就數完了
滿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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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這170億之前,麻煩一下,下次自己去看一下高公局的預算書,網路上都有
別老是要別人做完功課後,自己在那邊等答案
先說說幾個有趣的事
1.國道基金是不用繳國庫的,是獨立的基金,而且還從國庫挖汽燃費來喔
2.所謂這國道基金虧損的2000億
部分是指以國債形式的長期負債,錢都還在,只是變成土地或道路等形式
不是真的不見了,這個部分約為 1461億
另外就是短期負債(新借來的錢)跟應付到期長期負債(想要還的錢),這個部分是 495億
最後是其他阿里阿紮分不出來的 約155億,
其中最重要的 應付工程款也就是啥五楊高架等工程當年該付的錢
1,740,855,400 比較好讀的方式就是 17 億
3.另外170億已經有扣除國道養護了
4.東扣西減,該給的給完,該還的還完,高公局民國99年,還是增加了36億的現金
錢的事,這樣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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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講過很多次了,ETC BOT合約中載明的叫做 "終止合約"
不是把遠通買下來,你還要我說幾次?
還是你有證據說高公局就是一定要把遠通買下來?
就算提到啥預算編列、誰同意不同意的...
等高公局真的敢終止遠通電收BOT合約之後,在討論才有意義
就目前的合約條件,高公局是能做,但卻沒有做,這個才是問題
最後呢
基本上大家都同意 ETC 是個能賺到錢,所以才會有 財團不是公益事業,賺錢是理所當然 這種言論成立
那既然能賺錢,國道基金目前又有負債
那為何還要 BOT 讓財團賺?
讓國道基金提早損益兩平,之後就能降低過路費了
這樣不是更好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