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大量進用非正式人員,帶頭惡化勞動市場。
二:體制內無法解決他們的問題,只好訴諸公眾之前。
三:政府逃避,不願解決,動用警察權區隔抗議民眾,國家暴力與維持公共秩序間極難拿捏。
四:多數決思維不改,今天喪失權利的是少數人,因此不但不獲支持,反而群情激憤。
五:社會問題用情緒式的應報.重刑,無助解決問題,只會使刑事司法系統加速崩潰。
六:警察業務繁重,從維持秩序的角色變成無所不包.無所不救的政府滅火隊。
七:不論青年中年就業困境日漸惡化,勞基法基本上只保障軍公教體系,因此一但失去長期工作,轉職非常困難。
八:中低階層即使觸犯法律,施以自由刑,效益亦不大 ,因為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失去。
九:人民之間因故對立,是政府最想看到的,被階級,利益,負面情緒所蒙蔽,無助改善你我生活。
十:我們的敵人不是彼此,而是那些濫用權力的統治階層,藉由犯罪化某些群眾,達到穩固統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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