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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經過一支ETC門桿,答案是收"3元"。


omfr wrote:
錯誤類比... 不要再亂舉不相關 case 好嗎?

遠通蓋了許多座門架
結果亂扣款
沒被駭又說謊
人民對遠通沒信心怕被多收錢
額外社會成本當然算遠通的



這是正確類比

基本上遠通目前為止沒有多收一毛錢
因為所有多收的錢不是自己算錯
就是已經加倍奉還


雖然不能保證etag不會錯(百萬分之一的機率)
但是已經保證不會多收錢
這樣不用導致的額外成本難道還是遠通的?


今天A公司保證一號產品不會故障
如果故障加倍奉還損失
今天你不相信A公司的一號產品可靠(但事實證明只有百萬分之一的故障率)
也不相信A公司會賠償(事實證明都有賠償)
所以選擇使用A公司比較貴的二號產品
但是希望差價由A公司承擔
這樣對嗎?

happy = new year(2011);

89. wrote:
基本上遠通目前為止沒有多收一毛錢
因為所有多收的錢不是自己算錯
就是已經加倍奉還..(恕刪)


有被抓到的才是加倍奉還..
沒有閒功夫去查沒發現的不知凡幾

我可以不要這個爛公司..... 開除這個爛公司

89. wrote:
我慢 wrote:
問題是因為目前遠通系統太爛,讓人民沒有信心,而不願意使用eTag,這額外支外的成本當然是遠通要出啊。



遠通只負責承包ETC
沒有負責安撫民眾(頂多算是企業道義責任)

如果今天政府蓋了一座橋
人民對政府沒信心怕橋垮掉
結果自己泳渡溺斃
算誰的?

所有遠通誤判的案例最終都是獲得賠償
也就是根本沒損失
既然保證有賠償還不用etag
那額外成本本來就該自行負責



第一,你如何証明“所有遠通誤判的案例最終都是獲得賠償“。再說,這麼多人每次使用完國道,還得去上網檢查,這些時間成本也是一種損失。

第二、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不代表承包廠商亂搞,使用者也得吞下去。

第三、遠通向人民收錢,結果搞得烏烟瘴氣,他不用安撫民眾?它應該也算服務業吧?有人服務業是這樣做的嗎?

說實話,我根本就不住在台灣,用不到台灣的國道,我也當然不會有損失。但是我所在的澳洲墨爾本所使用的系統,和台灣目前的系統非常非常的接近,但是規模比較小。相較起來,遠通的系統實在有夠爛。

89. wrote:
並不是這樣

代收沒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你若有一筆錢在外
你拜託某甲去代收
某甲早就發現這些欠債人有些是流氓(恕刪)


我怎感覺是...
你發現某甲就是個流氓..........


其實...討論區討論..各有論點..很難去說服對方.
所以我一向不太發言.

只是這個ETC實在太讓人失望...
老百姓對政府是沒法子...不管什麼色.
但做生意是不同的...
你提供服務賺取利潤是合理的.
只是..服務出錯,却要客戶(使用者)去負擔你的錯誤產生的成本.時間.和各種的不方便.
這個是我無法接受的...

所以我不裝ETC...
理由很簡單...人工辦識對我來講比ETAG好用.
等那天ETAG變好用了.不出錯了..不需要我去查帳了...
我就會去裝了.

我很有耐心看完了這篇文章
我覺得如果今天派人去用"正規"方式去扳倒
對遠通與政府如何掛夠以及整個系統非常熟悉的89兄才有可能
讓我想起前陣子丟鞋就想拉馬皇下台的人....這方式如果真有用台灣民主感覺站不太住腳....
當然,如果全臺有破半數人響應的話那他不下台也不行

針對于最近ETC的誇張BUG的確覺得太扯
但是針對那些已申辦ETC且尚在99.8%成功率範疇裏的人,他們也會響應退ETC嗎?
我一點不覺得反ETC的人是刁民,民主國家勇於發聲當然是非常歡迎
但也最近看到不少“不退ETC的人就是什麼什麼”的造樣造句
jacktung wrote: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業字第10300033xx號
承辦人:張XX
電話:(02)29096141#2xxx
傳真:(02)29097421
電子信箱:xxxxx@freeway.gov.tw

主旨:台端反映高速公路電子收費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103年1月18日下午2時20分電子郵件敬悉。
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為BOT案,遠通電收公司負責建置及營運,契約規定計程收費門架建置可設於出入閘道及兩兩交流道間兩種方式(主線),遠通電收公司選擇收費門架設於兩兩交流道間設1處收費門架,而非設於出入閘道。
三、台端電子郵件反映事項,敬致謝忱。
正本:XXX先生
副本:

================================================================

收到高公局回函,遠通電收公司選擇收費門架設於

兩兩交流道間設1處收費門架,而非設於出入閘道。

哪來的高公局不准,高公局要求啊?

jacktung大發電子郵件向高公局求證

明明是遠通因有利遠東集團的考量,而選擇收費門架設於兩兩交流道間設1處收費門架方式

是要騙多久

重點
二、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為BOT案,遠通電收公司負責建置及營運,契約規定計程收費門架建置可設於出入閘道及兩兩交流道間兩種方式(主線),遠通電收公司選擇收費門架設於兩兩交流道間設1處收費門架,而非設於出入閘道。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 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

89. wrote:
沒有這回事是你搞錯了...(恕刪)


使用Etag的九折優惠更是全民幫你買單,這樣就更好嗎?

omfr wrote:
有被抓到的才是加倍奉還..
沒有閒功夫去查沒發現的不知凡幾

我可以不要這個爛公司..... 開除這個爛公司



就像銀行轉帳金額算錯
不也是有抓到才還嗎?

出錯是正常的
天底下沒有完美的系統
我們要看出錯率是多少


我慢 wrote:
第一,你如何証明“所有遠通誤判的案例最終都是獲得賠償“。再說,這麼多人每次使用完國道,還得去上網檢查,這些時間成本也是一種損失。


時間成本的損失也有補償金
不然怎麼叫加倍奉還呢?


我慢 wrote:
第二、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不代表承包廠商亂搞,使用者也得吞下去。


我是不知道遠通哪邊亂搞
但是既然保證用路人沒損失
額外成本由遠通付很奇怪


我慢 wrote:
第三、遠通向人民收錢,結果搞得烏烟瘴氣,他不用安撫民眾?它應該也算服務業吧?有人服務業是這樣做的嗎?


這裡的確是遠通的錯
happy = new year(2011);
89. wrote:
就像銀行轉帳金額算錯
不也是有抓到才還嗎?


原來小偷被抓到才算偷....筆記

沒看過銀行對帳?多或少一元,全行要加班去抓帳,連自己掏腰包都不行.

還等客戶上門客訴?

89. wrote:
出錯是正常的
天底下沒有完美的系統



"出錯是正常的" 應該是沒出社會才會說的話.

天底下是沒有完美的系統,所以才會有稽核的存在.

89. wrote:
我們要看出錯率是多少


最好在客戶申辦時說這句話.

89. wrote:
我是不知道遠通哪邊亂搞
但是既然保證用路人沒損失
額外成本由遠通付很奇怪


原來小偷被抓到,把錢吐出來,所以就不用關了(額外成本由遠通付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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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 89. 如當老闆,一定要去應徵他的公司.然後大A特A

因為只要

89. wrote:
有抓到才還嗎?


而且被抓到,只要把錢吐出來就好

89. wrote:
我是不知道遠通哪邊亂搞
但是既然保證用路人沒損失
額外成本由遠通付很奇怪


員工

89. wrote:
出錯是正常的


----------------------------------------------------------------------------

這位89.可能沒寫過改善報告書吧?

如果你是遠通的下包,把你所說的(出錯是正常的)當作理由回覆給遠通.

保證馬上被解約.

89. wrote:
時間成本的損失也有補償金
不然怎麼叫加倍奉還呢?...(恕刪)


如果89大是徐董本人就好了,全台eTag用戶要記得每天上遠通網站查查自己的帳戶,順便再向遠通討這浪費掉的時間的補償金,而且是加倍奉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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