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evaro wrote:金流的要求是要100...(恕刪) 我同意管控要100分去年竄改悠遊卡那位老兄不就吃了重罪嗎?那是不是該比照辦理...哪有財團吃錢歸還就可以不用罰,小老百姓觸法就gg抓去關到爆當時如果沒記錯好像是竄改電子錢包關20年...
ray0808_pilot wrote:我去便利商店買東西少付500元就走掉,都會被店員報警搶劫抓去關了,財團公然搶民眾的錢還要民眾自行舉證被搶,這不是公然搶劫還裝傻嗎?這種行徑跟古代山賊占據官道強要買路財有甚麼兩樣? 這個執政黨真是惡劣過頭了,專七負平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