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案有5家民間公司投標,遠通電收在激烈競爭下,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2006年2月,首條國道ETC車道開通時,交通部長已是郭瑤琪。
不過,ETC一上路,就引來爭議。主要是要成為ETC的用戶,車上必須裝置車上機,當時遠通提供須付費的OBU,每個要新台幣1199元,消費者團體批評聲不斷。
郭瑤琪也不滿遠通的做法,要求遠通電收提公益改善方案,後來遠通不但將售價降為680元,兩年內扣款成功滿百次還可退費。
就在ETC上路才1個多月,就爆發有交通部官員涉嫌在ETC案收賄,洩漏甄審委員名單。而未得標的宇通公司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甄審不公,結果ETC上路不到半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撤銷遠通電收資格,並判決重新回到第二次甄審階段。
交通部為避免權益受影響,一方面先讓遠通營運,同時也進行ETC第二次甄審作業。蔡堆就是接手ETC重回二次甄審的前交通部長,因ETC給外界的印象已不佳,蔡堆只能更謹慎處理二次甄審,深怕再出問題。
ETC二次甄審結果,仍由遠通電收獲得最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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