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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國庫 跟 "遠通"ETC 要過路證明 防止遠通A錢


tehyau wrote:
照這麼說,我們的水費、電費、瓦斯費也都用app,你家結婚紅帖,白帖也用app,你生小孩也不用出生証明,直接給你app。你也不用上學,直接在家app。也不用去銀行拿存摺,直接給你app。好像拿到手機,就變得萬能了?!獨居老人也要app喔?!老人院裡的每個老人都會app喔?!要不要把台灣的寺廟教堂也都改app,拜app就好了啊?!


這就是前面在說的標準的無限上綱...

skycc wrote:
要不要看 美國全世界...(恕刪)


金門大橋就全面電子收費啊
每次看到「為反對而反」就很吐血,反對人的聲音就一定要這麼樣被消音嗎?
真不知是何時起,立院就流行這麼一句話;終於這句話也淪為口頭襌了?

為反對而反對!(民主國家這麼禁不起反對嗎?)

難道反對就有罪?
我們這些反對者曾幾何時有說反對ETC上路?
我們只是反對它不夠便民,不夠公平公正!
在達成真正的公平公正之前就不該讓它上路!
別拿韓國來比,拿其它國家來比一比如何? 還是韓化過度的台灣眼裡只有韓國?

而且~
一個不夠嚴謹的政策、法令,難道就因為其它國家都有這個先例就要讓它先行通關?
ETC是個好體系是沒錯,而Etag也確實是個好系統;
但執行程序並非良好的體制,這才是我們反對的原因!

另外,看了好久,一堆台灣人該說太天真還是太傻?
政府說有設立信託帳戶就表示有?
這年頭政府的話還能信嗎?

千萬別怪我們疑心病重,請追回源頭,讓我們疑心病重的是政府!!
不知道有多少收費員A錢
有多少人曾經受過收費員的氣
超高興現在全面電子收費
收費員全面失業
再也不用看收費員的臉色
真是太爽了
哈哈哈哈哈~~



skycc wrote:
一個簡單道理

高速公路過路費 40元 給收費站現金

他會給你一個 "收據" 雖然不實用~

但是 這張收據

確證明 你有過這個收費站 你也確實繳了這個錢給國家



高訴公路電子收費 不是要便民嗎!?

我對帳單有疑問 連基本 對帳單都行嗎!?

難不成 遠通 道德這麼高~ 不會坑消費者錢~ 不會多算過路費

難不成 他計費的電腦程式 永遠不會錯


有人真的懂 遠通 高工局 國庫 這邊的金流 嗎!?


最可怕是 比方

遠通 一天收了 1000萬車次 過路費 (他確實跟用路者 收這麼多錢)

但是 確跟 高工局說 我只收了 950萬車次過路費 (他上繳國庫 才這些錢)

請問 中間差額............... 有誰知道呢?! (有那個單位可以查驗!?)

系統是 高工局掌控 or 遠通掌控 呢!?

有 第三方 可以知道 遠通是否真的真的有收這麼多 也確實繳這麼多呢!?






遠通跟你要個 "過路證明" 有這麼困難嗎?

以前高速公路給收據 也沒聽過跟用路者 要錢耶


我覺的不是作不到而是不想作而已,如果大家吵的夠兇他就會作出來,至於A錢他已經賺夠兇根本沒A你這種小錢鬧上新聞
superfat wrote:
遠通的投資決對不是只看這一點
高工局的官員一定知道,只是...誰願意揭出來呢...(恕刪)



就我印象,當初分數比較高的另一家,採用的就是Etag,本身就是成熟且國外行之有年運作良好的系統。但是令人不解的就是高公局獨排眾議就是獨厚遠通採用OBU,再加上遠東老闆的形象....

我猜遠通一開始是想搶食塑膠貨幣的市場,跟悠遊卡一較高下,一旦大部分的車子都用OBU儲值時,那張卡拿來付其他費用也是個不小的商機。雖然我們不知道遠通是怎麼跟高公局官員私下協議,讓高公局冒險決定用OBU...而大家原本只要繳過路費就好,換電子收費反要先付個幾千塊買那個機子,再加上遠通一開始強硬的態度,大家自然不爽,也不想辦。然後看後面高公局也不敢按合約罰一直無法衝到合約數量的遠通,大家更懷疑有鬼了......最後才慢慢變成儲值到一個數額可以退費。

但就這樣一拖再拖......悠遊卡都已經穩固其市場地位了,OBU最後就變成etag。想來好笑的是,這系統一開始就是另一家宇X的提案。

本來一件節省資源促成進步的美事,社會資源反而就這樣在財團跟官員的協議中浪費掉了。

skycc wrote:
一個簡單道理高速公路...(恕刪)


你的交易資料都在ETC雲端資料庫裡

有需要就下載列印出來
流川 風 wrote:
於私,通行費是有必要檢討取消或大幅調降的可行性,因為當初收取過路費的立意及需求已經變少了.
於公,若真的是為了國家財源著想,要續收通行費,根本就不需要民營化.


1.確定真的不需要收或大幅調降收過路費可行?
那也是爽到民眾...然後政府再喊沒錢...重大工程沒錢作...民眾再罵。
2.不需民營化,
所以各位大大非常的認可現在政府人員的做事態度很有競爭力嗎?
3.現在大家只是不爽為什麼遠通賺的到這筆錢,
說穿了,
政府沒錢也沒人手做這種重大工程,
不拿點肉出來分人家吃,
誰要幫你做?
4.什麼都收回去政府自己做,
各位大大有當老闆的就知道,
如果政府單位什麼都收回去自己做,
不肯放出來給民間機構做,
又開始會另一票人跳出來說政府不放案子出來活絡經濟了。



JAMESK030 wrote:
又開始會另一票人跳出來說政府不放案子出來活絡經濟了。...(恕刪)


+1

政府與民爭利

JAMESK030 wrote:
1.確定真的不需要收...(恕刪)


你引言錯錯誤, 可以修改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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