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ETC剛啟用時,當時紅外線ETC在全球ETC市佔不到5%,時值2013年,紅外線ETC在全球ETC市佔應該更低了吧用賄賂來讓爛到爆的紅外線系統得標,現在卻又改回RFID系統,這哪招阿合約清清楚的寫著規範,若是覺得合約不合理,遠通當初可以不簽阿,現在才在五四三說拒付
藍色艾瑞克 wrote: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指出,遠通已經額外投入十五億改善營運,若再開罰等於雙重懲罰,ETC政策沒有立法強制民眾使用eTag,消保團體更要求「不裝eTag仍可上路」,遠通有苦難言。...(恕刪) 賴皮到這種程度.真是爛到了極點合約精神在這家公司眼中已經淡然無存
前幾次違約已在亂搞了,還怕這一次?那些審議委員問題不少,決議可以完全違背契約精神等於人民權益因此而損失1. 哪項政府工程或採購,包商可以未達驗收標準而包商不去改善?2. 改善或提同等品之差價,包商可以當作延遲履約罰金?3. 促參法?雖然立意很好,但也等同於規避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