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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3800元ETC過路費 竟被罰近16萬


BM-littlewhite wrote:
透過信用卡
銀行要收取手續費用耶

給遠通一次手續費
給各發卡銀行又一次手續費
成本算一算
那還不如請收費員繼續收過路費就好了



歐美各國都辦得到以信用卡收過路費,為何台灣不能?
欠繳3600罰款近16萬?這太誇張了!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事主惡意違規我想應該是提出告訴告他詐欺等等,而不是用這種霸王條款來罰這種巨額!

尤其又是一家政府違法護航、巨額罰款沒罰的公司,讓人觀感更加的不好!

da7230 wrote:
很簡單阿 他繳了罰款...(恕刪)


就說阿 如果遠通敢擺爛 當初的審核負責人就要負最大的責任!(皇帝娘?)
別再說苦主活該了,違規處罰天經地義,重點是國內還有那項交通違規罰款可以無限上綱成這樣子的?一些政府稅款遲繳也不過就是交滯納金或加計利息而已,etc罰成這樣子有必要嗎?

堅持愛用回數票。


牌照稅數千到數萬沒繳也是罰個一倍而已

繳款期限也比過路費長


燃料費數千到數萬也是罰三千而已

一張38元罰到3000 您真的覺得不會太多???


水電費電話費逾期當然要罰,也沒這麼不合比例
個人見解,徐老搞tc形象已那麼差了,可以想辦轉,像是餘額儲值快不足時,可以簡訊通知,讓用路人繳費,繳的心服口服。
太誇張

這樣就罰15萬

我還是乖乖用回數票就好

反正我也不想在我的愛車上

貼上那難看的貼紙~
liujimmy wrote:
剛新聞看到只因一個月...(恕刪)

遠東真的很爛無法知道餘額多少,還真的用回數票比較實在。

acheng5001 wrote:
個人見解,徐老搞tc...(恕刪)


餘額偏低時本來就會發簡訊了.


使用頻率這麼高,怎會不知道有沒有錢,個人是覺得車主應負大部份的責任.
一句換過電話號碼就想去除責任,太簡單了吧.
用年息18%罰就很高了
大家不是天天罵18%
人家18%還有歷史原因 - 因為許久以前銀行定期就見過18%

現在是罰 x18
高利貸都不敢
政府就敢
遠通就不罰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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