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eTAG讚,站站36元

有些人反的不是eTag 而是遠通
你要說這些時間金錢比較多? OK啦隨你說

只是對這些人(包括我)來講 我的感覺值得花一站2塊錢
講句不好聽的
我一次買兩本回數票 利息錢雖然是給政府賺走
但我寧可給政府賺走 也不想給吃相難看又只會硬拗永遠無視於上億罰款的爛商人賺走
不要說一站差兩塊 一站差十塊我都不想用eTag

我會一直用到回數票消失那天的 我的金錢和時間 不勞您關心
一群反對 eTag 的人無非是因為被嗆 : 嫌貴就別裝啊 !! ......
但有沒有想過不把掩護包庇遠通的幕後黑手揪出來, 就算遠通不做 eTag , 還是會有第2個遠通出現, 主要病源不摘除, 光是消極反對裝 eTag 有何用 ?!
我只能說, 會去裝 eTag 的人, 大多是迫於現實環境不得不去裝, 而用不到高速公路或不想裝 eTag 的人, 就別去裝; 每個人有不同需求及價值觀, 但不因為你自認高尚而就有權利去批判或批評有裝的人 ....

林口胖胖 wrote:
現在etag過收費站...(恕刪)


你的計算方式的確沒錯,讓你有很大的誘因去使用。

但事實上這樣的差別是「設計」出來的,為什麼帳單要半個月寄一次,為什麼寄一次帳單要50元?如果扣除這項費用,實際的差別一個月只有78元。而即使如此,這仍是設計出來的,如果這是既定政策,如果合法合理,政府應該強制安裝ETC,而不是用差別費率來增加誘因。

而且,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差別是怎麼來的?這是因為有很多人不裝ETC,所以設計這樣的誘因,希望你去支持。包括免費的eTag,都是因為使用率達不到,才會有這樣的「改善方案」。

正因為系統滿意度低,使用率太低,反彈聲浪大,政府才不敢強制安裝,而要設計差別費率。若是好用便利的系統,何至於搞成半吊子的政策。前因後果弄清楚,不要用你現在的滿意來質疑我們的抵制!

如果不是我們的抵制,大家還是得乖乖使用又大又貴又耗電的OBU。免費安裝?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使用率達不到,你還是得承擔所有扣繳失敗的責任和罰款,在限定的上班時間大老遠跑去沒幾家遠通服務中心補繳通行費。便利商店繳費?不可能的!

同樣的,如果不是使用率達不到,eTag有可能充值免手續費嗎?有可能信用卡自動轉帳嗎?不可能的!
如果今年六月以前,ETC的使用率達到了,就不會推出這些所謂的「優惠」。

而到目前為止,遠通都沒有鬆口,說將來充值依然會免手續費,也沒有說會開放更多家信用卡自動轉帳的服務。

遠通就是這樣的公司,不會考慮民眾的需求,只會儘可能榨取每一分錢財。公司要賺錢,也要顧及整體利益。如果OBU沒那麼貴,使用沒那麼多麻煩,手續費和罰款沒那麼令人反感,利用率早就達到了。

同樣的,eTag如果不是等到違約才來建置,各項收費、手續如果像今天一樣讓你滿意,,利用率早就達到了。現在能做到,為什麼之前不做,等到違約了逼不得已才願意做?

而現在你也許滿意了,但我仍然不滿意,充值應該永遠不必手續費,應該增加更多家信用卡自動轉帳,更應該可以設定銀行自動轉帳繳費,這是所有公營事業包括水、電、瓦斯、電話、以及各項稅費都能做到的,為什麼ETC做不到?

其他包括扣繳失敗的責任認定,eTag的損壞更換費用等等,都還有許多待爭取的空間。如果eTag沒有損壞,扣繳失敗的責任不應由用路人承擔,仍應依優惠價格補繳。如果eTag沒有遺失或外觀損傷,更換費用也不應由用路人承擔。這些基本權利若不爭取,遠通絕不會放過任何坑殺消費者的機會。

最後,我支持ETC也支持計程收費,更不會放棄我的權利,十二月底之前,我一定會去裝免費的eTag,但我會繼續用回數票,繼續抵制遠通,希望政策真正底定之前,能爭取到最大的權益。

我也知道,你會繼續享受我們這些人忍受不便而帶來的成果,並且繼續質疑、反對我們。

林口胖胖 wrote:
沒有錯,想裝就裝,不...(恕刪)


停車費忘記繳,第一次會以明信片通知,不會產生費用;第二次雙掛號通知,要多繳50元手續費。如果再不繳逾期之後罰300元。

ETC的通知單是以雙掛號寄出的嗎?為什麼逾期之後要罰3000元?

你可以覺得無所謂,希望你永遠不會遇到。但是已經很多人被罰過了。

合理嗎?你有辦法就幫我們爭取一下吧!

你如果沒辦法,就用我的辦法,一起來抵制吧~
2sc wrote:
而現在你也許滿意了,但我仍然不滿意,充值應該永遠不必手續費,應該增加更多家信用卡自動轉帳,更應該可以設定銀行自動轉帳繳費,這是所有公營事業包括水、電、瓦斯、電話、以及各項稅費都能做到的,為什麼ETC做不到?

其他包括扣繳失敗的責任認定,eTag的損壞更換費用等等,都還有許多待爭取的空間。如果eTag沒有損壞,扣繳失敗的責任不應由用路人承擔,仍應依優惠價格補繳。如果eTag沒有遺失或外觀損傷,更換費用也不應由用路人承擔。這些基本權利若不爭取,遠通絕不會放過任何坑殺消費者的機會。

最後,我支持ETC也支持計程收費,更不會放棄我的權利,十二月底之前,我一定會去裝免費的eTag,但我會繼續用回數票,繼續抵制遠通,希望政策真正底定之前,能爭取到最大的權益。

我也知道,你會繼續享受我們這些人忍受不便而帶來的成果,並且繼續質疑、反對我們。





寫的真好。


可以一次做好的事,他就喜歡分好幾次做。
想測一下消費者底線在哪。

炒了不好吃的炒飯,又怪大家不來吃

整件事
真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也只有高公局受得了。

www.JamesWang wrote:
一群反對 eTag ...(恕刪)


你可以為了不得已,或為了方便,而去裝eTag,並且快快樂樂的使用。

但是遠通違約是事實,高公局護航是事實,遠通和高公局幾年來沒搞好ETC是事實,沒有抵制不會有eTag、不會有優惠方案是事實。

想用eTag的人可以盡管用,但不用上來洋洋得意地譏笑我們這些抵制的人,也不必宣揚自己貪小便宜,只顧眼前利益的心態。

要用的人去用,讓有心有能力的人抵制,有何不好?不方便我們忍受,爭取到的權益大家共享,還不會有那麼多人搶車道,有何不好?為什麼要質疑?

不是我們自命清高,我們勢單力薄,所以希望鼓吹更多人一起抵制,一起爭取權益。

想想看這兩年來,我們不斷地抵制,ETC是變好還是變壞?遠通不甘心地釋出更好的方案,用路人是受益還是受害?

所以我想不通,為什麼有人不斷努力推銷ETC,努力反對我們的抵制與抗爭,希望更多人去用ETC。如果不是與遠通的利害息息相關,這樣做到底有什麼好處?
2sc wrote:
停車費忘記繳,第一次會以明信片通知,不會產生費用;第二次雙掛號通知,要多繳50元手續費。如果再不繳逾期之後罰300元。

ETC的通知單是以雙掛號寄出的嗎?為什麼逾期之後要罰3000元?


有人被罰3000元,你要追問原因,是故意不繳?還是餘額不足?不可能隨隨便便亂罰你3000元

就我所知,計程收費後未裝ETC就向停車費一樣,第一次平信明信片通知,第二次雙掛號多50元,接下來才是3000元。

你的立場應該是贊成跑高速公路收費吧!不能走免費跟霸王,如果是用路人的原因拒繳,3000元罰的應該,不是嗎?

所以我一直呼籲大家,車籍資料一定要能收到帳單,相信你也認同此點吧。

ETC對常跑國道用路人來說,不單只是4元的差價,而是一個月差到100元~200元以上的差價。如果這樣還被你們打成遠通工讀生,那我不知道你們所謂的公平正義在哪裡。
加入你的抵制,請問抵制我的荷包口袋嗎?還是差額跟油耗要補貼我。補貼我之外,你要不要補助其他的人。

ETC八月利用率56.67%,已經是主流民意了
ETC利用率,八月已經到達56.67%,使用ETC的人已經是國道多數
~~~~~~~~~~~~~~~~~~~~~~~~~~~~~~~~~~~~~~~~~~~~~~~~~~~~~~~~~~~~~~
差別費率,交通事業本來就有差別費率
1.高鐵有早鳥票、自由席。
2.台鐵來回票,九折優惠
3.國道客運也有差別費率,三重客運月票八折、國光客運月票九折
4.台北捷運持悠遊卡八折,轉乘公車少八元
...........族繁不及備載
但同樣一點就是先付費後使用,才能享有折扣優惠

ETC是不是交通事業,答案很明確,就是""是""。用路人預先儲值付款,當然會給予折扣優惠,這有什麼問題嗎?
悠遊卡、台灣通卡、高捷卡、ETC都是電子票證,適用於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以後你們不使用etag,當然就是現金繳費,理所當然不能給予折扣,就像現金坐捷運不會有折扣是一樣的道理

事後手續費50元,郵局雙掛號42元,郵局沒有義務免費寄送,剩下8元是監理站、高公局、遠通來拆帳。
你一定會問為什麼高公局以後不能寄帳單,因為國道基金只能用在養護、建造,連買便當都不行,當然不能寄信。

不想繳50元手續費,請參閱我之前的發言。
只要在繳費期間內繳交,保證這50元你一毛都扣不到,逾期不繳,走霸王高速公路,才有50元的問題,這點你同意嗎?

應該增加更多家信用卡自動轉帳,更應該可以設定銀行自動轉帳繳費。儲值手續費問題--->你怎麼知道遠通沒有再做,高公局可是要求超商儲值免手續費,但超商老大態度強硬,商業談判都需要時間

不是針對你,你有道理,但是你們反對的人不提出數據,只會一直把使用ETC的用路人打成遠通工讀生,然後向01檢舉把解釋道理的文章移除,才是讓人感到不愉快

雖然我們立場不同,但我尊重你們的立場,我從不把你們打成XX工讀生,說真的,你們用不用對我沒差。但是你們反遠通ETC的人,一直檢舉來混淆視聽,然後使出""遠通工讀生""大法,把贊成ETC的人打進大牢。
林口胖胖 wrote:
ETC利用率,八月已...(恕刪)


坦白說,以你對於ETC各種狀況、規定及發展知之甚詳,並且極力為ETC辯護的態度,很難不認為你應該是遠通或高公局的內部相關人員。而我不論你是什麼身分,就是就事論事來討論。

根據高公局之回覆函:
本局(高公局)另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說明如下:
(一) 100年9月30日以前: 完成eTag 試辦 (二個收費站)建置。
(二) 100年12月31日:完成 eTag (計次收費站)建置。
(三) 101年3月31日: 累計實際支出達新台幣1.7億。
(四) 101年6月30日: 採購累計達84萬個eTag。
(五) 101年9月30日: 至少推出超商eTag申請與加值服務。
(六) 101年12月31日: 累計實際支出達新台幣3.13億。(遠通電收公司應配合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採購契約及憑證等)。


由此我們知道,所有遠通的改善措施,是在違約的情形下,由高公局設定的檢核點所要求的,而實際的花費,也以罰款的額度(如今年底累計3.13億)為標準。而我們也知道,超商eTag申請與加值服務等現行的便利措施,都只簽約到今年底而已。由以上種種情況,我幾乎可以肯定,如果年底前使用率達到了,所有的便利、優惠都不會延續。超商申辦或充值可能會收費或取消,信用卡自動儲值也可能不會續辦,甚至手機APP查詢餘額都可能要論次計費!

再者停車費逾期罰300元,通行費逾期是有多麼罪大惡極,為什麼要罰3000元?

超商代收任何費用,都是由所代收單位按比例支付代收費,我們刷信用卡購物或代繳費用也是商家支付手續費,ETC憑什麼要求超商儲值免手續費?以通行費每年收取的龐大金額,明明有籌碼可以跟超商談條件,並計算在整體的營運成本中,做為計程收費的依據,為什麼不這樣做?我覺得實際情形根本是,所收的手續費除了付給超商的部份,遠通還要再撈一筆!

就因為遠通不止在通行費上依ETC合約賺取合理利潤,還在OBU、充值費、手續費、逾期罰款等等名目上想盡辦法撈更多錢,以及在設備、服務及各種便利措施上盡量節省成本,才會搞出一套難用又不方便的ETC,才會被多數人排拒,落得今日使用率不足而違約的下場。

真正好用的ETC,不是我們幾個人就抵制得了的。而我也要再次提醒各位想一想,現在的方便好用,能維持多久?
2sc wrote:
再者停車費逾期罰300元,通行費逾期是有多麼罪大惡極,為什麼要罰3000元?


逾期未繳費者,將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

這個沒有辨法, 要找立委修法...

2sc wrote:
就因為遠通不止在通行費上依ETC合約賺取合理利潤,還在OBU、充值費、手續費、逾期罰款等等名目上想盡辦法撈更多錢,以及在設備、服務及各種便利措施上盡量節省成本,才會搞出一套難用又不方便的ETC,才會被多數人排拒,落得今日使用率不足而違約的下場。

真正好用的ETC,不是我們幾個人就抵制得了的。而我也要再次提醒各位想一想,現在的方便好用,能維持多久?



偷偷和你說, 這些費用,其實都可以不用付.........

  • 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