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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eTag用戶讓遠通無條件提供明細之最佳繳費方式 (1/17 更新)

存證信函的住址應該要填啥


依照合約的文件送達住址來填寫就行了




重機喜好者
今天又打電話到高公局針對遠通網頁要非eTag用路人輸入身分證字號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既然不給明細,那憑什麼要我們這些非eTag用路人輸入身分證號碼,既然沒有明細,那麼我只輸入車號就要能查到我的通行費

高公局客服人員顯然沒搞懂狀況,說我不想提供身分證號碼就去超商查,ibon也是一樣要輸入身分證號碼

對方跟我表示今天高公局的人沒上班,會把我的問題反應上去,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覆我

我是覺得如果沒有任何法律可以允許遠通要求我們非eTag用路人輸入身分證號碼,他們必須即刻將網站上的身分證欄位拿掉,ibon系統裡的也要同步拿掉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人質疑過這點,但就我來說,怎麼想都不對,當時我第一次查詢時我傻眼了,為何必須輸入身分證號碼

留個紀錄..以備不時之需!!

感恩唷!!!

打倒無良吸血財團!!

catjo87 wrote:
標記一下~~~
這招感覺可行~~~~
就算到時遠通說可以去直營查明細~~~
但我可以說。

第一:直營店太少 又位於高速公路上~~
本人認為在釐清此次爭議前,不應再次上國道造成兩造困擾~~~
並建議遠通電收應廣設直營店及增設免付費專線,利國便民。
(很多版友已經有提出加盟店的問題~~~)


第二:查明細需"自費",不符公平原則。理應由遠通舉證。

不過財團很聰明,應該不會花錢特地處理這種小小額的費用,
個人猜測她們會想其他辦法,法院是最後沒辦法才走的。


直營店跟服務據點太少是明顯違約,全功能的直營店,紛紛縮減數量,而高工局替遠通宣傳高達一萬的據點,卻都是功能不全,消費者必須打電話做進一步處理,卻又因接線生太少,而且並非免費,到處是障礙,這與約不符,明顯違失,解約條件之一,就是違失不改,影響用路人權益甚大

另外明細跟其他什麼照片工本費之類,首先依消保官的說法,ETC費用屬行政費用,並非向遠通消費之爭議,故不受理,所以該費用屬國家規費跟工本費,依交通部向財政部請求函示,所謂的明細、數據查詢,照片.....等工本費,定位並非規費,而是屬於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你收罰單上面的照片,他一開始就收你查詢費跟照片工本費嗎

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40350840號函
(二)本案該項書面通知係由主管機關主動寄發,無須人民提出申請,所產生之「工本費用」,與規費為人民向機關申請個別報償而支付之性質不同。是該項「工本費用」之項目與費額,尚無規費法之適用。


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34256號函

(一)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 2項規定。向駕駛人收取之必要工本費,係法律明定由主管機關向當事人收取之「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與規費為人民向機關申請個別報償而支付之性質不同,尚無規費法之適用。

也就是說這筆費用依交通部的打算,就跟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 2項催收帳款費用一樣,必須向民眾收取所謂的工本費。

然而這些費用是行政機關寄罰單並寫明處分明細包含罰單寄的照片,違規的細目,地點、時間讓民眾認帳,這些是主管機關主動寄發,民眾不理,再行針對個人催收才必須收取的費用。

行政程序法第52條「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所以第一次通知是主動寄發,是規費、罰款的通知,依法沒有工本費,但後來通知後因拒繳,特地為你再發催收,此實屬當事人利益支出費用,自可另行收取規費或罰單之外的工本費。


現在高工局,所謂的平信通知,並未明列規費清單供民眾核對,這可是要主管機關主動普發的通知,【明、確】告知用路人應負的責任,而這通知,僅ETAG民眾可用網路管道查詢明細,非ETAG民眾沒有任何管道查詢這個由行政機關負擔費用的明細

因此高工局的【電子收費申裝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以及102.12.04配合遠通修正的【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有關工本費的部分明顯變相違法

詳細的論證在【找碴】用法律找高工局的碴,規費催收之工本費解釋

歡迎法律專才的網友指正
重機喜好者
高公局的人今天我說明

可以不必輸入身分證字號(但查詢出來的結果會沒有日期),但我實際測試的結果,沒輸入身分證字號根本不讓查,倒是亂輸會出現沒有日期的帳目

那時候高公局的某先生說明要求輸入身分證號碼是因為啥原因(因為說了太多事所以忘了,錄音檔重聽對方聲音不清楚,所以沒辦法重新回憶)

高公局的人大概也被我煩得要死,一直針對明細問題,所以就跟我說未來會用自然人憑證的方式讓我們非eTag用路人線上認證並查詢明細,認證部分由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的啥機關負責,時間最快也要半年的時間

另外我找了事讓遠通做,我反應他們明細的內容並不是一般人能夠很容易閱讀並理解的,所以請高公局的人去"看一下遠通的明細"(很顯然他們高公局的人也都不是很清楚遠通明細長怎樣)

基本上我現在就是想到什麼我就會去煩高公局的人,即便沒有得到我真正要的答案,我會努力多找些事讓遠通做
給你按個讚
打電話去高公局煩他們就對了
1968打完打辦公室電話
公務員一怕觸法二怕被煩
大家都打去
讓他們沒時間坐辦公桌喝茶看報紙上網

lilyleu wrote:
高公局的人今天我說明...(恕刪)

lilyleu wrote:
高公局的人今天我說明...(恕刪)


用自然人憑證的方式讓我們非eTag用路人線上認證並查詢明細, 好方法
實用文,淚推...

臣接旨,並以性命擔保一定照辦.
No more Asus / Acer But MSI only.
不錯的做法~我也有可能會用到~
護貝起來,存證信函的範例文,應該用得到, 感謝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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