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youbala wrote:
懶人圖...應該沒錯吧...
有錯我在修正,我還真是閒~~
有些錯誤
在通過北上52.8門架時候
基本上是收蘇澳到羅東這一段的通行費,依高公局公告這一段為6.9公里
在通過北上43.8門架時候
基本上是收羅東到宜蘭南下入口這一段的通行費,依高公局公告這一段為5.7公里
所以就要看高公局的羅東這個點是從北上幾K處算
我猜是用下交流道跟上交流道的中間點來定
也就是當下交流道跟上交流道間距離越長
不管是要下去或上來都會被多收
舉例如果下交流道跟上交流道間距離兩公里
當你從這個交流道下去時,因為你經過的最後一個門架訖點是算到下交流道跟上交流道的中間點,所以大約被多收了一公里
當你從這個交流道上去時,因為你經過的第一個門架起點是算到下交流道跟上交流道的中間點,所以大約被也多收了一公里
(2)國道屬專屬路權,所以離開國道的定義是離開專屬路權
(3)門架的感應是記次的,所以當車輛通過時該段前後的匝道(含專屬路權)的里程數都會被計算
(4)當下去又上來其實在門架和專屬路權分斷點間被走了兩次里程數,經精算過後太近的入出口是可以不設門架
(5)國道建置是連續的,所以兩段國道的銜接不可能有中間2.3km不是國道,分斷點必定2.3km中間
本人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深知工程設計工作思維必須非常縝密,
有很多細節不是一般眼睛所能看到,這部份可能大家認知有誤,
提供大家參考一下,並不是幫遠通說話,
當然遠通其他部分缺失,請大家繼續批判,直至遠通改正為止!
eq180 wrote:
(1)門架必須放在主線道上,否則平面道路車輛都會被感應到
(2)國道屬專屬路權,所以離開國道的定義是離開專屬路權
(3)門架的感應是記次的,所以當車輛通過時該段前後的匝道(含專屬路權)的里程數都會被計算
(4)當下去又上來其實在門架和離開專屬路權處被走了兩次里程數,經精算過後太近的入出口是可以不設門架
(5)國道的建置是連續的,所以兩段國道的銜接不可能有中間2.3km不是國道,分斷點必定2.3km中間
本人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深知工程設計工作思維必須非常縝密,
有很多細節不是一般眼睛所能看到,這部份可能大家認知有誤,
提供大家參考一下,並不是幫遠通說話,
當然遠通其他部分缺失,請大家繼續批判,直至遠通改正為止!
終於看到有人願意理性討論設計的盲點了
關於第四點,高工局的回覆是出入口(交流道區段長度)小於1公里,不設置感應門架,以交流道區段中間點作為計算基礎
至於第五點的問題,羅東段的交流道長度很長,超過1公里,理應於交流道中點設置感應門架,這也是為何林口、新竹、楠梓、宜蘭有作這樣的設置,就是避免開版版主的問題出現
這或許是當初工程設計時的BUG,如今既然有人提出,高公局就要有所回應,我也寫信至局長信箱要求回覆了
因為當初林口交流道的門架就有與承辦人員實際了解過,按照設置邏輯,羅東交流道中點必須要設置門架,才會公平
小弟跟您一樣也是從事工程設計(雖說不是道路工程,但對於工程設計面也是有一定的敏感度),這部份只能說遠通試運轉的時間太短,許多BUG沒有第一時間被抓到,民眾變成替代測試樣本
以上
有關媒體報導,行駛於國道五號平行的側車道,被扣通行費情節,高公局說明:國道計程收費里程計算原則,係採國道主線與地方道路或聯絡道立體交叉處對應之里程計算,而當進、出口匝道立體對應高速公路之里程間距小於1公里,則不納入收費區間,以不收費為原則,若大於1公里才計算收費。因此行駛該路段側車道及主線均未收費。 就羅東交流道而言,北上出口之地方道路(傳藝路)對應高速公路里程為 47.369 K,北上入之地方道路(宜24線)對應高速公路里程為46.387 K,兩者相距0.982公里,路段長度小於1公里,故雙向均不納入收費區間,相對於民眾是有利的,因此於羅東交流道北上出口至北上入口間之主線路段不收費,與該路段改由國5平面側車道行駛之通行費相同,並非行經平面道路也被扣款,特此澄清。 高速公路交流道類似羅東交流道型式之不收費路段交流道如香山、麟洛等,皆因交流道間之進、出口匝道立體對應高速公路里程間距小於1公里,都未納入收費區間,特此向用路人澄清說明。
看了好幾次總算知道在說甚麼
基本上就是下交流道那個點對應到國道主線的里程數跟上交流道那個點對應到國道主線的里程數
如果小於一公里的話,這段就不計費。
就是不管你在國道上走,或是下去在上來,都不算在收費里程內。
以這邊為例
就是北上經過52.8K門架時候,算蘇澳到羅東的6.9公里事只算到47.369K
就是北上經過43.8K門架時候,算羅東到宜蘭南下入口的5.7公里是從46.387K開始算
47.369K到46.387K這段,不管是走平面或是國道都是不收費的。
這邊宜24線應該就是算到中興路吧
以這個算法來看,交流道也是算在收費里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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