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1211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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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當初有機會建構 ETC 系統廠商中 , 你認為哪家最有能力 ??
-- 中華電信
-- 宏碁
-- 台灣宇通資訊科技
-- 遠通電收
【週一想想】電收台灣:你能忍受這樣的遠通電收?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608
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Taiwan Highway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ETC)今天正式上路,ETC當初委由中華電信建置,但在立法院主導下刪除中華電信「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計畫」預算,隨後政府與中華電信解約,後來由遠通電收標下後,建構迄今爭議不斷。首先,相較於其他競爭者幾乎都採用效能穩定的微波系統,遠通使用會受到天候、車速影響、機械成本高的紅外線系統,此系統在當時根本還沒研發成功,也從無測試過,廣大的高速用路人就成為這個系統的測試者。最可笑的是,因為屢屢違約,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當作違約的改善方案。
(高速公路收費站,在12月30日開始走入歷史。圖:網路)
其次,最讓納稅人最憤恨不平的莫過於遠通拒繳違約金。ETC上路至今,駕駛人因為誤闖車道而累積的罰金近7億元;然而,遠通在2011年未達政府合約要求,應該裁罰每日50萬元,但政府卻以「業者已提出改善方案」裁定免罰;遠通在2012年仍未達ETC使用門檻,違約金應罰2.2億元,最後依然調解免罰。2013年遠通又違約,官方的審查委員會建議酌減違約金,但遠通依然拒繳4.04億元罰款。
第三、高速公路這些人工收費工作人員的工作權,一直是大家關切的問題。目前947位收費員中,僅47人轉職成功。而且,高速公路局還無情地補刀砍殺,逼迫收費員繳回資遣費。高公局在11月27日發出「具結書」,要求曾在學校、國營企業等公部門任職的收費員,需無條件繳回7個月的資遣費,否則將負法律責任。政府的高公局不僅沒有比照勞基法按照年資發放資遣費,僅提供平均7個月(約20多萬元)資遣費,早就引起爭議;如今,部分收費員竟然連收到的資遣費都必須繳回。
第四,就是遠通的系統問題。台灣號稱領先全球的科技大國,遠通關於餘額相關的主動通知,卻只有在餘額低於120元時才以簡訊通知。試問,若駕駛人高速行駛時,沒時間可以查看簡訊,那麼在高速公路疾駛150公里就會不足額了。反觀,以澳洲維多利亞州Eastern Link的e-TAG為例,使用者可以上網進入自己的帳戶,依照自己的開車旅程習慣,自行設定警示額度,一旦低於此額度,e-TAG就會發出警示聲。當然如同遠通,可以設定低於此額度就自動加值。澳洲辦得到,高科技大國的遠通辦不到?
最後,也是最重要地,遠通與政府的收費規劃不僅違反鼓勵使用大眾運輸的原意,更有劫貧濟富之嫌。以澳洲維多利亞州的高速公路規劃為例,Eastern Link的e-TAG系統,在偏遠地區的收費低,但進入繁華的墨爾本近郊東部後,收費相對昂貴。主因除了是接近墨爾本必須穿越多個隧道外,就是要遏止駕駛人開車進入市區。
以早期臺灣移民群聚的Doncaster和Balwyn North為例,此區的高速公路正是處於上述的地點,上班族多半是將私家車停在Doncaster的公車站停車區,然後搭公車進市區;至於Balwyn North則是搭48號平面電車或其他公車進入市區。其他偏遠地區用路人則是利用高速公路開車到各地的火車站停車場,搭火車進入市區。
維多利亞州的高速公路收費作法,主要是因為近墨爾本市的大眾運輸系統規劃完善,例如穿過市區的CityLink Freeway收費,偏遠地區的大眾運輸系統較為落後,所以偏遠地區不收費(Monash Freeway)或偏遠地區收費低廉(Eastern Freeway)。然而台灣呢?
雖然,現在規定大眾運輸系統落後的東西向國道地區前兩年免收,但是兩年後呢?你要收費的話,那大眾運輸系統的配套措施呢?一旦收費,無異懲罰缺乏大眾運輸系統的窮鄉僻壤居民。另外,前20公里免費的措施雖然讓許多用路人「很爽」;但這不是免費午餐,因為這20公里,政府需要動用納稅人的錢,每年至少需要支付給遠通4億。況且,如果進入大台北地區或其他大都會的大眾運輸系統完善健全,你需要這20公里的免費里程數嗎?現在,學者張學孔與李克聰都憂心這20公里免費里程,將會造成大都會地帶高速公路擁塞。
還有,不像澳洲的e-TAG系統,澳洲使用者可以上網透過自己的專屬帳號查詢行車路過何處的收費紀錄,台灣駕駛人則必須自己向遠通提出書面申請才可以(遠通網站僅提供餘額查詢與近期扣款資料,無法查詢經過何地扣款)。另外,對於「收據」問題,遠通將球踢給高公局,要民眾去向高公局要收據;沒想到,高公局又將球踢回去給遠通。遠通與高公局互踢皮球,加上遠通歷來記錄不良,無怪乎網友不信任遠通,擔心遠通「晃點」政府,短報向車主收的過路費,因此發起了「搶救國庫,跟遠通ETC要過路證明,防止遠通A錢」活動。
如今更爆出,遠通客服人員居然欺騙民眾沒裝eTag上國道會收罰單,也不能申請預付立院早已決議通過的登記影像收費(VTP)服務。馬政府對於遠通這種惡意行銷的欺騙行為,竟然也毫不譴責?不過,現在一切都上路了,往後只能檢討補救之道;不過看到歷來遠通的「輝煌記錄」,遠通連個違約罰款都拒繳,馬政府也護航遠通,你還能期待什麼?
niburu wrote:
1.使用車上機經過收費站,扣款成功馬上發出二短聲,秀出扣款後餘額,扣款不成功,發出一長聲,就知道餘額不足,可以找時間去充值,整個過程清清楚楚。可是就一堆人嫌車上機大台難看,紅外線系統落後。反觀現在電子標簽系統,有沒有扣款成功,餘額剩多少,完全得事後查詢,我一開始用的時候,還不習慣,還在想怎麼沒有BB聲,現在這個微波系統,每隔幾公里就設一個感應門架,發出那種藍光,常常讓我眼睛被閃一下,視線也會因此轉移車況,行車危險無形中又增加了。那試問微波系統是遠通自己願意使用的嗎?還不是被大家逼而轉換的。這是理盲。
niburu wrote:
3.臺灣社會真的是一個理盲濫情的社會,雖然這樣的特質,好處也有,但壞處也不少。什麼事都講奇蒙子,奇蒙子不爽,就抵制,結果現在這個微波系統,得開發一堆軟體來確認扣款的狀況,成本變高,又不見得實用,這就是濫情導致理盲。
第三點跟第一點講的事情根本一樣, 沒東西講就沒東西講, 拜託不要隨便講...
而且紅字部分你完全說錯了, 大家早就希望遠通放手, 收歸國有或重新招標,
議一個合理的有管制力的約, 是遠通自己厚著臉皮提出升級微波系統作為改善措施,
而竟然政府也這麼乖順(你信沒有問題嗎? 我是不信的)的讓他沒有阻力就再次過關,
再說一次, 微波系統是遠通自己願意使用的!!!不是被大家逼而轉換的
niburu wrote:
2.徐先生說嫌貴不要用,的確難聽一點了,不過這句話,也只是在說我們是一個自由經濟的社會,你有自由去選擇便宜的東西,政府沒權利強制人民使用貴的東西,你如果覺的貴,你可以選擇人工收費。縱使現在全面電子收費,你還是可以選擇不買電子標簽,照樣可以上國道不是嗎?為什麼可以這樣,因為我們是自由的民主社會。結果因為徐先生一句話,惹毛大家,然後就號召抵制,讓一個相對優點較多的紅外線車上機系統倒掉,這是濫情。
你是活在哪一個平行世界裡? 電子收費後, 政府在國道收費支出竟然比當初人工收費更高,
你卻說政府沒有強迫我們使用貴的東西? 紅外線相對優點較多? 套句你說的, 真是濫情
waittfor wrote:
第三點跟第一點講的事...(恕刪)
非常認同w大大的見解,那位n大大所言之意無非就像是總統公辦辯論會裏面的那位""您""先生一樣,詞窮了就一直在自己的小世界裡一直不知所云的在自圓其說,無非是想迴避台下媒體或是問方之問題,真的不知道在台灣國家的社會裏還有多少這種人存在在各個領域裡,
遇到事情時沒有肩膀的退拖拉,一點想要解決的勇氣及誠意或者執行力都沒有,且還在那裡告來告去。舉個例子台北市的東興大樓自921倒了之後,歷經重建更讓人所氣憤的是官司的纏訟,直到去年底才所有的原住戶搬遷回去完全,請問自由經濟民主發展先進的國家,怎麼會蓋一棟天災倒了的房子直到完成安置回去要十四年,那麼這幾年在外租屋花了多少?浪費了多少人的心力時間?至於訴訟需要法院的審理,法官應該服務更多需要幫助的案件上,怎會虛耗在這裏,無疑是浪費納稅人的稅金由全民買單。想想這就是台灣,是時候了,每個覺得要改革的使命者,要再走上街頭了,反正上街頭我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這樣這個我們所愛居住在這裏生活工作的理想夢土,才能不斷的進步,不能讓政府或財團蹣酣地執行政策或全民建設且硬幹下去,軟土深掘吃人夠夠。

真的很大!
請包括我和各位網上的朋友
持續抵制該集團的相關產業
因為效應已經逐漸形成
這都要感謝每一個不願看見
台灣官商結構不斷腐化的人
財大氣粗的官僚財閥們
因為自傲的緣故
對於小老百姓的抵制反抗
抱持著不以為然的態度
更對網路論壇的輿論
嗤之以鼻
導至反應反擊總是慢半拍
但是當我們看到”支持”該集團的發文
越來越多越來越強烈時
代表著團結小有成效
上街頭有時真的必須講求天時地利
儘管我們正當性決對足夠!
但畢竟不像核四,有著福島的前車之鑒
不像洪仲丘,有著長久軍隊制度的腐敗
有著每個父母自己的男孩都需經歷的迫切
許多的人,依然有著強烈的被奴隸性格
有著面對金錢權力就卑躬屈膝的習慣
所以面對官商這種長久結構性的問題
難以有強烈的感覺
甚至是它們的期盼與目標…
或許這樣的抵制
終究最後依然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但我們不能連聲音都發不出
連自身能做的綿薄都不願
這是一場打不贏的戰爭
勢不均力不敵
但我也不會在任何時候
舉起白旗
相信大家也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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