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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解決方案有效 2.2億暫不罰..果然一如預期

我不爭氣的辦了etag, 但這齣吃相難看,愚民又勾勾纏的戲碼真的是很蝦.
哀 鬼門開始怎麼不把妖孽整串收一收

sopp0820 wrote:
2002年6月22日...(恕刪)

sopp0820 wrote:
其實etc是2002 開始決定的


台灣被『馬扁』了16年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個16年
我也堅持不辦

不信公理喚不回


lingiles wrote:
親友問一問好像只有我...(恕刪)
這條破洞百出的船,如果想多撐個幾年,
不趕快用力的補一補,真的是岌岌可危,

沒膽的豬 wrote:
繼續用回數票,繼續用...(恕刪)


回數票+100

唾棄無能的政府!

只見廠商、官員、政客一團和氣

百姓能奈它何?
ETC弊案,,,大家可以Google一下,當初遠通電收是如何作弊取得資格的~


ETC弊案第二波 北檢起訴3業者

2006年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四日電)引發爭議的國道電子收費ETC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完成第二波偵結,將涉嫌在ETC驗收時執行不實測試的遠東聯盟執行長張永昌、副總經理吳忠潔、亞新顧問公司經理李振隆三人依詐欺及背信起訴,至於高速公路局副總工程司連錫卿等四名高公局官員,則獲不起訴處分。

ETC弊案第一波調查工作,台北地檢署於今年三月十七日偵結,依貪汙、洩密罪起訴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及前精業公司協理蔡錦鴻兩人,宋乃午被求刑十二年、蔡錦鴻四年,兩人皆併科新台幣二百萬元罰金,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ETC重回協商或政府接管?台交通部兩難

2006年8月4日報導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曾被視為交通新里程碑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今年二月在官司糾纏中低調上路,沒想到拖了五個多月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還是敗訴,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ETC無論重回三家廠商協商階段,或是政府接管,對交通部來說都是難題。

從得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後,經過十餘小時思考,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天上午作出由中華電信公司和遠通公司共同營運的決定,讓ETC在過渡時期不至於停擺。不過郭瑤琪坦言,目前情勢發展,「對交通部空前不利」,遠通公司則是「相對有利」處境。

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判決,縱然遠通公司喪失經營權,但從台北高等行政院法到最高行政法院都認為高公局在ETC甄審過程未符合公平、公益原則,除非仍在進行中的其他官司發現新事證,否則敗訴的責任大多指向政府,這是交通部處境不利的主因。

相較之下,遠通公司是與政府簽訂合約才投資,即使遠通失去經營權,已經完成的設備,政府仍必須依照鑑價金額有償買回。

如果政府選擇重回遠通、宇通和宏碁三家廠商協商,在ETC案公平性飽受各方質疑,甚至當初政策決定過程還涉及貪瀆關說疑雲的情況下,郭瑤琪坦言,首先可能面臨的問題是,甄審委員還有多少人願意回來?她甚至悲觀研判,「可能連公務員 (指甄審委員中的官方代表)都不願意來」。

但如果由政府接管,接下來要面臨的問題是,目前ETC採用紅外線技術,當初七家投標廠商只有遠通公司使用,國內另一家擁有紅外線技術的是中華電信。在擁有紅外線技術廠商不多的情況下,未來要由高公局自行經營,還是從少數擁有紅外線技術的廠商中選一家委託管理?繼任者是否有能力接管等都是問題。

交通部政策希望過渡期由中華電信與遠通共同營運,儘管中華電信不反對「幫忙」,不過現實問題是,中華電信已是民營公司,過渡期盈虧如何劃分?政府只是希望中華電信短期幫忙,還是未來要長久交給中華電信經營,也不免影響中華電信願意投入的心力。在交通部對重回協商與接管等兩個選項作出決定前,單是這個期限未知的過渡期,交通部就有得忙了。

wiseabni wrote:
我也堅持不辦不信公理...(恕刪)

+1
不團結的下場,就是任人宰割!
維基百科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習慣簡稱為:ETC),有更詳細的介紹:
有興趣的人自己過去看看~

http://zh.wikipedia.org/wiki/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_(台灣)



這是?? 全部9個佔2個..


ps. 繼續用回數票

明年六月達不到七成才罰,是不是覺得民眾是無知的呀!不是明年要全面廢止人工收費,不到七成才有鬼,就是不罰的意思嘛,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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