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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國道上抗議,搏了版面,失了民心

chris0725 wrote:
如果可以好好工作誰願意跟你上街抗議???
如同華隆案,你覺得他們占鐵軌浪費你的時間
但是你有沒有將心比心
如果這是你的家




收費員代表提出建議,但未能獲得承諾

1. 遠通應提出60個月薪資差額保障,使收費員得以安心工作

2. 已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金之收費員,得於繳回補償金後,重新取得遠通協助轉職之權利

3. 收費員資遣不應皆齊頭式平等領取7個月慰助金,而應以年資結算
取此103樓


台灣是要吵才有糖吃....

選擇了拿了5個月轉職補償金 過了半年,現在佔了國道還要叫人家人給你工作, 再保障薪水..




高公局現在還有進行媒合
942位約僱收費員,其中486人選擇支領轉職補償金,456人選擇轉置工作。選擇轉置工作456人中,截至6月10日止,已媒合成功247人, 209人待媒合

DC10 wrote:
1.老闆並無優於勞基...(恕刪)


就簡單回一句,那也請你不要只聽自己想聽的那一半,不客觀的言論只會讓你的立場更加尷尬...........

在這討論串理,多數是局外人,又有誰能清楚一窺全貌呢?
samuel57 wrote:
就簡單回一句,那也請你不要只聽自己想聽的那一半,不客觀的言論只會讓你的立場更加尷尬...........
在這討論串理,多數是局外人,又有誰能清楚一窺全貌呢?


這個擺明了在電子收費化之後就不會使用人工..這很久很久就開始預告, 並在契約寫明

可是問題來了

想比照公務員薪水.....是難了

要求民間企業比照.....那就更難了..

再抗議很久,也不會有下文.....

209 個人抗議有糖, 那其它的人, 不是也要跟著吵



不過以台灣的民粹文化.隨著時間過去...... 就再拿一份補助收場...

相信

以台灣的文化,馬上就會有專家來檢討約聘文化,要改進, 馬上又是一陣嘴砲
犧牲大眾利益 是最不可取的

或許有人說 沒這樣做根本引不起社會的注意

但我想反問 若你的訴求真的正當合理,為何社會不站在你這邊?

需要靠這種損人利己的方式引起注意

我若是老闆,決不敢用這種員工
犧牲大眾利益 是最不可取的??

歐美常常有鐵路機場計程車大卡車司機罷工影響交通

大部分的民眾都選擇站在罷工勞工方面是為什麼??


正財旺 wrote:
犧牲大眾利益 是最不...(恕刪)

radio11kimo wrote:
如果今天你被搞到中年...(恕刪)

我相信很多人對政府很不滿
但是..也得弄清楚前因後果吧
很剛好,我嬸嬸是這次失業的收費員之一..大甲收費站
但是,她好像完全沒打算去抗爭,選擇去做點別的事情
不過在選擇約聘僱這種類別的職業時
因該就要有所體認
這絕對不是一份穩定、長久的工作
在很多單位,約聘人員最長只能延續簽約一次
也就是二年之後保證失業
約聘僱是一種特殊的僱傭關係,如果真要說有不公平的地方
就是政府給了過多的福利了
約聘僱人員符合勞基法
所以資遣的年資計算應以年數乘上0.5個月就會是資遣的費用
所以,於法,政府並沒有虧待他們
政府是必須講求法治的

不過如果說到約聘制度好不好
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自清一下..我絕對不是既得利益者
我始終覺得政府帶頭使用約聘、委外、勞務委託、計時工
根本上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但是如果考量到常常有被社會大眾質疑的公務人員福利
那麼....好吧,或許者是個必要之惡
為什麼我說我絕對不是既得利益者
在其他回文裡提過我是個在民間社福團體工作了十多年
也接了政府委託方案十多年的社工
說到工作保障....
每次當政府來進行評鑑時..就得擔心是否符合他們所訂定的超嚴格標準
不然..續約評鑑成績不夠高會無法續約..這代表著今年合約走完後..失業
每次招標..就得擔心是否達到那些標準特異的評選委員的標準
因為不只會有其他單位加入招標,有時候委員們的獨特見解也不一定能招架的住
或許會有人說,沒人逼我去做這樣的工作
更或許會有人用其他的工程招標的"想像"來看待所有的招標委託案
說真的,進過廚房才會知道廚房有多燙
政府發包..承包商都有利可圖??在工程上或許
但在其他某些標案....特別是社會福利相關方案
肯定只是虧多虧少....利,肯定是不存在的
但為什麼要接..這就是社福單位的責任問題了
台灣有個怪現象
政府永遠只左最基本、最基礎的
然後其餘的多數服務都已委外的方式委託辦理
民間的社福單位何其多
但有多少單位能夠募到足夠的資金去運作想發展的服務
多數的社會捐款集中在幾個大型的社福團體(肯定超過80%)
但多數的服務提供者卻是落在另外的這些多數的中小型社福團體
與政府合作,變成一個無法避免的巡迴....
扯遠了....
政府濫是一件事....但這些收費員的問題
不一定是政府沒處理好
政府,除了必須顧慮民眾的觀感、社會的氛圍
它還得顧及到法治的層面
顧及到公平性的問題....
政府不好....但絕對不是所有的事錯的都是政府
很同情這些失業的收費員
但我更討厭的是遠通這種無良的民間企業
明明好好的國道由國家收費
WHY 綠色總統要搞一個民間來替國家收費
說沒鬼
是騙我只有3歲還持小客車執照在國道上跑嗎
被關剛好而已勒
應該槍弊
殺雞警猴 防止公務員貪污
我堅持不裝 ETC
hx9850 wrote:
禮拜六因為收費員抗議...(恕刪)



當聘僱人員時就會有心裏準備這是一個隨時飯碗不保的日子,再者當聘僱人員
簽訂合約時就已明示轉換為ETC時就會予以資遣,我不懂政府還要保障啥,就優於法令

給予資遣費了,其中有能力的早早就找工作去了,人真的貪得無厭。
如果這樣的話政府機關其中的聘僱人員,不予僱用時是否可以比照辦理?

還有一種政府還有聘僱人員是不給年終的一年只簽11個月的合約,就為了閃年資跟年終獎金,
那些人是不是要一起出來抗議,同工不同酬。
david6817 wrote:
他們不了解 當做笑話就好了
很可惜的 不管是那個政府 就算是國內外 都要激烈抗議才會有回應
溫和抗議 得來的都只是打哈哈
能推就推... 甚至是沒下文。


很正常
如果到公園靜坐抗議
政府只會把你當成住在公園的遊民看待

nostalgia047 wrote:
當聘僱人員時就會有心裏準備這是一個隨時飯碗不保的日子,再者當聘僱人員
簽訂合約時就已明示轉換為ETC時就會予以資遣,我不懂政府還要保障啥,就優於法令
給予資遣費了,其中有能力的早早就找工作去了,人真的貪得無厭。
如果這樣的話政府機關其中的聘僱人員,不予僱用時是否可以比照辦理?


不貪心
只要求政府強制遠通依照合約誠信辦理
看清楚是「誠信辦理」
不要搞一些東南西北亂安置
轉置契約不能偷插陷阱條款,例如「違反公司規定,公司得予以解僱」等等不明確的字眼
事實上就是失了民心
明明知道是約聘 約聘時間到了
沒有續聘也只是剛好而已 又不是不知道要電子化
發了這麼多津貼 還要上國道作亂 有沒有搞錯?
這個社會並沒有欠他們
該給的福利還有安置方案都有提出
只是跟他們想要的國家安置轉入政府體系不一樣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國道又不是他們的 憑什麼讓大家假日還要一直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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