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這家公司把頭腦動到高速公路賺錢,他早就把腦子動到每天台灣人民一定要用到高速公路每天都有過路費,這龐大的過路費這家公司已經肖想很久,我不敢講這家公司跟政府有沒有甚麼不乾淨關係,其實就是想壟斷跟控制你,逼你每天要拿錢給他花,不花還要被罰而且我以為多高科技,一張貼紙而已 真的就只有濫我現在等著這家公司會不會逼那些沒買車的人買車然後裝貼紙
TitanRuan wrote:你有遇到什麼切身之痛嗎? 你不知道這個里程計費之後, 要帶小三去汽車旅館就很容易被大老婆抓.只要核對帳單,有不正常里桯支出, 都很難解釋..一些外縣市高速公路旁的汽車旅館, 可能都要收起來
Jackie kao wrote: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你無言了,我們才無言咧所以你也只是敢在網路上說說,這麼恐怖,你可以申請釋憲丫,不敢的話,就不要高談闊論,講不過人就說發錯版了,自我感覺良好丫
Jackie kao wrote: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恕刪)哼,反正台灣就一堆不知道為什麼為反對而反對的人!澳洲雪梨市中心區的付費交通(包含雪梨大橋)改成全電子收費,連想付現金的選項都不給你,也沒問過人民,導入前後也沒聽的有人抗議。台灣就是因為有這麼多無知的刁民才會那麼落後!我還憲法勒!
重點是, 誰可以告訴我為何遠通可以寄罰單給我???為何遠通可以寄罰單給老百姓???遠通是私人公司耶 他為何可以寄罰單呢??? 罰單是國家機構才可以執行的公權力吧遠通是啥呢?遠通本身就是一個弊案的東西為何積非就成是呢??? 那這樣的話, 雙子星沒啥好查的啊 不是嘛
Jackie kao wrote:4/23 23:42更新哈哈~看了一整天的回文只能說我發文在這個地方是錯了!各位的公民權被侵犯,多數人卻不認為是個問題人民納稅所蓋的高速公路,被官方允許一家民營企業來記錄您的軌跡這不值得深思嗎?言盡於此~無言了XD 看到你引用的憲法,你還是無言的好,裝ETC 要如何妨礙你遷徙啊趕快回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險的
re:憲法賦予人們有遷徙的自由但是現在遷徙過程卻全程被一家民間公司所掌握這不恐怖嗎?提供大家深思!樓主 我支持你! 一家民營公司本來就不應該掌握個人資料太多,而且他會不會保密這也很難說重點是,我們有選擇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