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911 wrote:
如果ETC回收國有,...(恕刪)
附議同志所言!

個人也覺得政府也太愛護遠通電收這家涉嫌行賄的公司,民進黨時代用賄絡手段取得ETC經營權被法院判定招標有瑕疵,後來政府重新招標結果還是遠通電收得標,這是怎麼個回事呢?????是不是政府官員怕殺了肯賄絡的金雞母嗎?
提供兩處資料來參考
維基百科內容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國政評論資料
小弟很不能接受就是已知是涉嫌賄絡取得"最優先議約人"的資格,為何還有資格參加重新招標???甚至還可以得標???這豈不是擺明了遠通又送了許多賄款嗎???

小弟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使用ETC也是因為如此,現在什麼eTag通通要貼,貼也無所謂呀!只是不要經過遠通來收費就可以!直接入國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