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77777 wrote:
請問"開板大"或"光大",照上述的方式,寄出存證信函後,然後不繳費,等遠通來告我,有幾個問題想知道一下。
1.遠通可以直接從名下的銀行戶頭扣錢嗎?
2.到時上法庭,遠通拿出明細,我說ok,認同此明細並會繳費。這樣是誰勝訴,誰敗訴呢?
1) 不是不繳費,是請遠通提出證據及明細,證明你有行駛國道,應繳多少費用,確認無誤後再行繳費
2) 遠通要扣你款項前,必須你認帳或是等法院宣判拿強制執行令跟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才能扣款 (不然今天阿儲阿蓄阿冬跟銀行說你欠我錢,我要從銀行扣你的錢,銀行會給你扣嗎?)
另一種方式就是遠通為防止你脫產沒錢繳,向法院申請假扣押繳交請款1/3費用當保證金,凍結他要請款的費用,但是遠通要先付一筆一千多塊的申請費用,你也可以提出反擔保撤銷假扣押,如果你是遠通你會這樣做嗎?
3) 引用樓上光大言論:
民事訴訟法第80條: 被告對於原告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逕行認諾,並能證明其無庸起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我確認帳務沒問題,法庭上說認帳,這種小事只會是不值得起訴,原告得自己負擔訴訟費,沒有任何後遺症
民事訴訟通常沒有一段時間是不會解決的
認帳後就是乖乖去繳費囉
萬一法院上遠通提不出照片/明細證明,只有一張收費單要你繳費,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今天你是遠通,你會願意花訴訟費打民事訴訟去要幾百塊塊通行費?
結論: 我不是不繳費, 我只是要求有清楚的通行明細(跟電話帳單,水費,電費一樣), 請遠通證明沒有跟etag一樣亂收, 不是我自己去證明, 也不用打遠通付費專線給遠傳再賺一次
Kuso一下:
如果非etag用戶沒收到明細,可以不繳費,「但他存證信函以後我請問,我怎麼跟你收錢?不過,這是個法治社會,你不想繳就不要繳。」
寄存證信函要求明細比例不大,「Please,要講個比例嘛!同情我一下好不好。給我一點同情心、幫幫我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