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chang1983 wrote:
存證信函真的不具強制力~~~!!
而且如果真的對帳款有疑慮,遠通也很貼心的讓你可以"付費"申請明細表阿~~!!
這明細表是您自己不申請的,不是人家不讓你申請~~
這這邏輯,你的存證信函只是會讓你付出更多費用而已~~!
而對遠通,他就只是要舉報遠通的高公局,請高公局開你罰單而已.........
喔,連合約都清楚記載的遠通,都能因為對7億罰款有疑慮,告上法院等待爭議解決
這麼笨的企業都懂得鑽法律漏洞搞政府
我們只是見賢思齊罷了
你給的憑證不清不楚,要我付錢,你得拿出證據,天公地道,還要我"自費"去拿明細
沒有這種道理
就算請高工局開單又如何,收帳還得遠通來,我就跟遠通一樣【目前雙方對帳目有歧異,訴請異議中】,錢在我身上,想拿告我啊,只能遠通當無賴,我們就得當待宰的羔羊嗎
就算被宰,也要讓當屠夫的遠通跟政府砍到吐血,讓政府知道,他搞得這玩意有多傷他自己,沒抗稅抵制崩壞政府他就該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