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閃藍光的瞬間萬一有狀況可能會影響到人的反應。遠通疑似用不乾淨的手段取得經營權,當初遠通是使用紅外線系統得標,為何改用RFID系統不是重新招標?為什麼可以直接給遠通做,雖然很幹,但是也沒辦法。感覺高公局比較像是遠通的一個部門。
casper31912345 wrote:高速公路確定民國10...(恕刪) 2.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大大,請問這段話的意思是不是,如果我一年只開2次高速公路,那帳單就會在7~8年後才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