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BU 和 eTag 等於是 遠通 的收銀機, 我們付錢使用高速公路, 付錢時卻連 遠通 的收銀機都要買!
買商品同時要買收銀機, 這種事情 政府 視為合理, 遠通 的後台真硬!
* 儲值時規定每次最低金額為 400 元,若平常很少上高速公路, 我幹嘛把錢放在 遠通? 又不會生利息!
假設有 100,000 輛車都至少儲值 400 元給 遠通, 遠通 就有 40,000,000 現金放在銀行生利息;
但這都是用路人的錢, 利息他全吃了!
* 40萬人當初曾以680元到1190元不等價格購買OBU,這些用戶如在9月1日前轉為eTag用戶,
將可把該筆費用轉為儲值金,不願轉為eTag用戶者只能轉入親友eTag帳戶、不直接退費。 這合理嗎?
有政府撐腰, 遠通 的後台真硬!
* 誤闖 ETC 或餘額不足, 不光要補繳過路費, 還要付 遠通 一筆手續費! 這合理嗎?
繳罰單時要外加罰單處理的手續費, 若沒有政府撐腰, 遠通 有何權利亂立名目收錢? 遠通 的後台真硬!
* ETC 每次的過路通行費是 40 元,目前 100 張的回數票為 38 元,大家都了解人力成本是最昂貴的,
38 元的通行費已經可以支付以人力收費方式。而機器收費的目的不是為了降低成本節省人力,
只是為了政府方便收錢, 難怪政府撐腰!
* 有了政府撐腰, 遠通 就名目張膽的把所有營運成本轉嫁給我們這些用路人!
遠通 做著不用營運成本的生意, 任何動用到 遠通 營運資源的事都可以合理的巧立名目跟用路人收錢!
我們回到人力收費方式好了, 用路人錢沒少付也不會多付其他莫名其妙的錢;
但是政府收錢不方便, 所以政府會繼續替 遠通 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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