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TC機器太大
求學於美國時使用的只有名片大小
2.過收費站的速度
在美國南部德州的ETC系統的時速限制為55MPH-65MPH(88.1KMH-104.61KMH)
資料來源2002年契約法定速 度(https://www.hctra.org/about_archive/hctra-speed-limts-set-and-reset-at-65-mph) 所以目前對於台灣使用的系統一直有些遺憾是有理由的

sjh757 wrote:
重點是 車牌辨識是...(恕刪)
3.使用者付費
我同意多付錢取得更多的便利,可是當這個提供ETC的公司並不對自己的錯誤造成用路人損失賠償時..我不願花錢受氣
其實還有一種方案,就是弄個投幣柵欄,或是像停車廠用的悠遊卡感應式柵欄,應該也可以省下部份人工開支吧..
當然價格應該低於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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