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良策,被講的一無是處,
國外是國外,不要常常講,國外怎樣怎樣,國內怎麼沒有怎樣,
哪為什麼不說國外油很貴(美國除外),為什麼我們油沒那麼貴..??
bmwting wrote:
說的太好了
ETC不...(恕刪)
forlover26 wrote:
幾天前,在下透過總統信箱去詢問,如果遠通在月底前沒能達成目標,交通部是否真的會每日開罰,這幾天得到交通部的回應如下:
一、交通部100年3月21日轉送台端致總統信箱電子郵件反映事項敬悉。
(一)本案ETC契約第22.2條訂有乙方(遠通電收公司)之缺失,第22.2.1條則明文規定
缺失成立要件為「除本章第22.3條所稱之違約外,乙方之行為如有不符合或違反本契
約之規定者,均屬缺失。」。遠通電收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偏低,未符契約規範之情
形,因其尚未達ETC契約違約成立之要件,故依ETC契約規定係屬缺失並得以限期改善
(二)若遠通公司利用率改善未達檢核目標,本局依契約規定得以違約處理,但仍須給
予限期改善,若改善無效,則依契約規定罰款或終止契約,目前本局之作為係完全根
據契約規定辦理。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所以說,
按照他們的契約所說,未達目標是屬缺失,得以限期改善....
沒改善則為違約,構成違約時仍需再限期改善.....
也就是說,
交通部之前所說,一旦違約會每日開罰,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