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1988 wrote:真不懂為啥路上車燈不去檢舉...(恕刪) 路上遇到改裝爆亮車燈可以向警察檢舉警察若有抓到,可依法開單告發那感應架的超閃藍光可以去檢舉嗎?反正它也不會動,不用怕警察抓不到警察可以依法開單告發嗎?舉例失敗
毛線炎 wrote:遠通真是白癡 在交...(恕刪) 對呀!我也想不通,在交流道設置不是還比較方便嗎?上去紀錄,下來再扣款就好了。另外我還以為只有我對藍光比較過敏?(看完這篇討論後,只覺得只有我們的長官沒感覺)
幫樓主+1打從一開始架設好開啟藍光測試的時候,就覺得非常討厭,還為此跟鄉民們爭論為何不把鐵架放在交流道出入匝道,這樣上下交流道慢慢通過時,不會影響太多,重點完全不是光會不會太亮,是一瞬間跟原本的環境光線差異太多造成,路燈比他亮很多,不過路燈不會突然閃人眼啊,反正就你知我知,交通部遠傳都不知就是了,害我現在通過的時候都要瞇瞇眼,真的超想罵人,一定要我把M70撕下來,改貼<15烏漆抹黑的防閃藍光專用紙就是了吧
我已經有貼前擋隔熱紙了,還是覺得藍光有影響到視線,被閃一下時很不舒服,唯一的好處開車有睡意時瞬間就醒了,既然感覺是因人而異,難保不會有人因為比較敏感,被閃瞬間看不清楚或嚇到,或分心,要是不小心擦撞到怎麼辦?一定要等到出事了才肯正視問題嗎? 還是到時再來吵到底閃光有沒有影響?安全問題是最重的,政府有責任要把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