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ta577384 wrote:
狗屎覽但啦
http://tw.news.yahoo.com/%E5%8D%94%E8%AA%BF%E5%A7%94%E5%93%A1%E6%9C%83%E6%B1%BA%E8%AD%B0%E9%81%A0%E9%80%9A%E9%9B%BB%E6%94%B6%E6%9A%AB%E4%B8%8D%E9%96%8B%E7%BD%B0-094939990.html?_esi=1
免罰喔
誰是協調委員
太扯了~真的太扯了~~~
媽的~我一定要抵制到底!!!
karta577384 wrote:
國道基金自償性來源本來就沒有 "騎機車" 的人用其納稅的錢去補貼.
國道基金非自償性來源, 本就由國庫全體納稅人的錢去補貼.
要道理, 自償性部份騎機車本就不用付, 跟里程收費有什麼關係?
非自償性部份, 由國庫全體納稅人的錢去補貼, 里程收費後也沒有取消, 還是要那些騎機車而沒在用高速公路的人用其納稅的錢去補貼, 這又是什麼道理?

天使殺手 wrote:
太扯了~真的太扯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