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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花4千萬寄信通知繳國道通行費 交通部擬修法改寄email

年花4千萬寄信通知繳國道通行費 交通部擬修法改寄email


不多說請自己看

1. 先把半月結改為月結......馬上就可以節省一半的郵寄郵資費用

2. 先把 VTP 預約用戶九折 給了吧

3. 把所有 繳費用戶改為 預約用戶 這樣就有預儲功能 ^.^

可以減低郵寄郵資的費用........

一堆只會吃飯不會做事的官員!!!!!!<-- 半月結改為月結不用修改法律...
VTP 預約用戶給九折也不用修改法律.......

開車的人都要申請 E-mail.................... 真是官


謝謝
2017-11-13 10:46 發佈
array5438 wrote:
年花4千萬寄信通知...(恕刪)
ETC收歸國有
然後規定在台販售的汽車都要裝
((大型重機也可以一併規定.反正未來總是要上國道))
不就解決了
腦殘官員
哈哈 的確啊
那些官員應該都是腦袋空空
一有些事兒
馬上就開啟刷存在感模式
作一些無關緊要的事
讓自己可以有活可以做
順便年底可以邀功 考核多打一些

clarkclark wrote:
ETC收歸國有
然後...(恕刪)


其實官員並不腦殘,而是要斷人財路,寧願被罵腦殘,也不能讓主子沒錢賺阿。

gtex6827 wrote:
其實官員並不腦殘,...(恕刪)


樓上的已經突破盲腸了.........
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改付費方式不繳的人就是不會繳,一樣會有延伸出來的費用郵寄費,改成Email不錯啊,很環保又省錢,除非直接從不繳錢的人帳戶扣吧不然他們一樣會等到法院通知才繳

MAXXXX999 wrote:
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改付...(恕刪)

同意
欠費的不管什麼方式還是會欠費

MAXXXX999 wrote:
我是覺得不管怎麼改付費方式不繳的人就是不會繳,一樣會有延伸出來的費用郵寄費,改成Email不錯啊,很環保又省錢,除非直接從不繳錢的人帳戶扣吧不然他們一樣會等到法院通知才繳...(恕刪)



法律沒有規定
開車的人要有 E-mail.......

另外文中修法的內容是 要用路人自己去申請 E-mail 通知
請問是跟政府申請 還是 遠通?

遠通可以代表交通部一切的單位 包含監理站嗎?


要不然以後 法院的通知 都只用 E-mail 通知就好了!


謝謝

ying002 wrote:
同意
欠費的不管什麼方式還是會欠費...(恕刪)



Yes.

欠費的不管什麼方式還是會欠費...

不管是 E-Tag用戶 或是 非 E-Tag用戶

都有欠費的可能喔 !!!

還是建議不要欠費被罰款比較好

政府只能接受企業的罰款未繳..........打官司且政府輸面很大
但是卻不能接受人民的罰款未繳喔!!!!!!!!

郵寄費用都還要政府(全民買單)吸收
不符合公平正義 使用者付費原則

九折補貼(全民買單) 單獨排除預約用戶
也不符合合公平正義 使用者付費原則

半月結....不符合一般國民使用習慣
改月結馬上節省郵資費用
且節能省碳.........


謝謝
欠費的人真的不知道在想甚麼
不管多便民的方式 他是就是不會去繳
所以一定會有郵寄費用
這個罰單是由高工局寄出的 不是遠通
那當然就會是政府出錢
是立委才奇怪
不同意EMAIL又在那邊說圖利廠商

"""增訂取得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同意後,可透過電子郵件代替平信"""
而且EMAIL郵寄先是要先經過同意
也不是強行要你辦EMAIL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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