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計程收費一週年,高公局邀全民明年持續監督
* 「電子計程收費一週年,高公局邀全民明年持續監督」
高公局表示:為協助用路人釐清通行費疑慮,原定「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實施期間於103年12月31日屆滿到期後,持續提供民眾提案申訴實施期間再延長至104年12月31日止,民眾提案若經查證收費系統確有多扣通行費情形,除加倍退還通行費外,遠通公司仍提供500元獎勵金。
103年為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元年,高公局從1月30日起,為加強國道ETC計程電子收費之穩定運作,並鼓勵民眾利用網頁或其他管道查詢使用高速公路通行費,查詢通行費繳付情形,推出「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民眾如發現異常,經查證如有事實足以證明確有多支出通行費損失之情事,並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並給予獎勵金。統計到12月30日止,確定歸責於遠通公司收費系統之誤扣帳案件僅21件,而且大多集中在103年1月及2月,4月之後就沒有新案發生,顯示電子收費系統運作已經穩定。
根據高公局統計,從103年1月30日至12月30日止,共接獲2,959件全民監督舉報案,其中98案確認誤扣帳,僅21件可歸責於遠通公司,多是炫光或未安裝eTag必須用車牌辨識所造成。遠通公司皆依「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給予舉報民眾500元獎勵金並將多扣金額加倍奉還。其餘案件逾8成主要係民眾不了解連續假期實施單一費率、不了解計程收費規則、忘記曾經行駛路段、試算通行費錯誤等情形,致誤以為計費發生錯誤而舉報;另有約1成案件係對遠通公司之客服查詢,並非舉報錯帳。
高公局表示:明(104)年持續邀請全民一起參與監督國道電子收費,歡迎民眾進入高公局「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網站(http://etc.freeway.gov.tw/ProblemReport.aspx)主動提報案件,如果符合條件,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將給予500元獎勵金。
聯絡單位: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荊心泉 電話:02-2909-6141#2471
上架日期 :103-12-31
資料提供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3-12-31
好奇的是...98案確認誤扣帳,僅21件可歸責於遠通公司
那另外77件的誤扣款..... 雖未必歸責於遠通.
但是還是誤扣款..........該算誰頭上
全民買單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