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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以下內容原本是我貼在別網站的內容, 分隔線後則是後續處理新增的部分, 還沒完全處理完, 但我真的覺得弊病百出, 問題一堆


我是台北人, 沒裝etag, 1/21想查看看1/19去台中的ETC紀錄出來了沒, 就上遠通的網站查詢了一下, 結果發現1/7居然有一筆帳, 31.2元, 扣掉20公里優惠里程 (24元), 總共是7.2元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問題是那天我根本沒開車, 上下班都騎車, 平常我只有假日放假才可能會開車, 而那天是禮拜二, 是上班日, 於是
我去查了公司的請假系統, 確認那天我是在公司裡沒錯, 然後詢問同事吃尾牙的時間 (那天我幫忙開車), 尾牙時間是禮拜五 (而且全都是走平面), 再詢問我老婆, 禮拜二晚上有沒有甚麼特殊的事情我有開車的, 也都沒有......

然後去查了費率表, 31.2元, 大約是從台北到桃園的距離, 我這兩三個月, 除了1/19帶我媽去台中吃喜酒外, 根本沒有出過遠門, 就只有1/4從建國高架接1高, 從台北交流道回士林

想要查明細, 發現網站上根本沒地方可以查, 後來得知沒裝etag就得自己去直營店申請, 還好美麗華那邊愛買有, 但是只開到晚上7點 (有的平面直營店還只開到5點…), 我下班後過去根本來不及, 因此打算中午過去, 結果發現還要帶行照, 我平常行照都放車上, 回家拿再過來, 我油錢時間都不知道花多少了, 到這邊我真的很怒

若不是我這禮拜天開上高速公路, 我就不會去查帳, 不會發現有這筆錯帳, 若我連通知平信也沒收到 (前年9月結婚, 現在住不同地方), 接下來是不是罰款就來了, 而連個明細都沒有, 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 自己得東查西查, 怕是自己弄錯了, 要申請個明細也麻煩的要命, 花時間花油錢 (住別的地方可能還得開上國道), 本來申請明細還得要錢 (目前暫時不用, 但過了2月10日後應該還是一份2元)

總之當天晚上回家拿了行照以後, 隔天中午才去申請明細, 一看, 預料之中的錯誤, 明細顯示中午12點左右國三田寮到關廟, 燕巢系統到田寮, 見鬼勒, 我車還在台北耶 (附註一提, 我家除了我沒人會開車, 鑰匙也都在我身上), 我是分身從台北走平面去田寮, 上高速公路後, 再從田寮走平面回台北嗎, 在排隊途中, 櫃檯前看板寫了一堆試圖撇清最近錯帳責任的內容, 有夠諷刺…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與櫃台說這筆帳是錯的, 櫃台好像影印了我的行照證件等, 然後要我留下電話, 說3-5天(沒說是工作天或一般日)會通知我, 但是我申訴的紀錄或單據證明等, 全都沒有, 只說若有錯誤, 會把我的通行紀錄銷掉, 但是會納入系統的錯誤紀錄中, 或上報高公局等嗎?誰知道?

ETC明細與紀錄的事, 我問櫃台, 若最後出帳金額是0元, 網站上查不查的到紀錄, 遠通櫃台跟我說可以, 我反映1/4的紀錄根本看不到, 他給了我一張個人專區帳號申請步驟的說明, 說申請就看的到了, 我跟他確認我沒裝etag也能看?櫃台跟我說可以, 結果我回來申請後, 在車號連結的地方顯示, “歡迎申裝etag即可使用此功能, 我無言了……….申請帳號的時候, 我的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都填上去了, 裡面還有個想利用你個資的選項預設是打勾 (雖然被我勾掉了), 這是新的個資帳騙手法是吧?

就算他多賠我7元, 來回花的時間, 金錢都不只了, 有多少人可能也是錯帳, 但是幾塊錢直接認賠, 而有些年紀較大的車主, 根本不會用電腦, 根本不會發現有錯帳, 遠通的錯誤率絕對比檯面上的更高許多

另外我1/19的明細對過了, 是沒錯的, 錢也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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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過後, 過了一個禮拜的時間1/28(除夕前一天), 沒有任何人打電話來, 遠通網站上依舊能查到那筆錯誤紀錄, 我受不了了, 早上10點左右直接打去1968說明這個情況, 1968說幫我查詢看看, 下午2點左右遠通打來了, 是當天那個櫃台人員打來的, 說確實是車牌辨識錯誤, 因此幫我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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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為什麼那麼久的時間, 已經一個禮拜了耶(雖然我知道他會說3-5天是指工作天)
遠通: 申訴當天已經幫我通報了, 但是今天X點(我忘了他說的確切數字)才接到後端人員通知確實是誤判, 接到通知後已經馬上處理了

.........有這麼湊巧嗎?大家自己判斷吧

接著幹繳明細還有錯帳加倍奉還的問題, 那位櫃檯人員對此的回覆是: 因為您不是我們的用戶

現在是高速公路被徐旭東綁架是吧, 我上高速公路還得成為你的用戶阿?要不要還得辦遠傳門號阿?可以不經過你那個破系統, 可以不經由你繳費那最好, 在不得不用你那破系統與繳費的時候, 你跟我說因為我不是你的用戶??

而加倍奉還的部分, 遠通的說法是, 如果沒有涉及扣款的問題, 就不適用, 因為我並沒有繳錢, 所以不適用
對, 沒錯, 所以你倒楣被栽贓, 花時間, 花油錢, 都是你自己活該

最後該位櫃台人員還是答應要加倍奉還, 但要我自己去門市領...............不能轉帳, 不能經過其他方法, 只能去那邊領,

這筆錢我本來就不打算去拿(7元, 爺們付得起), 只是覺得很不合理, 為啥同樣是錯誤, 就得自認倒楣, 所以對能不能轉帳, 要不要去門市領, 雖覺得很可笑, 但也就算了....


而在我不爽的與那位櫃台人員對話中, 櫃檯人員不小心說漏了一句話, "我們台北門市已經幫你繳掉這筆錢" ......我火氣又上來了

我:為什麼是幫我繳掉, 該筆紀錄不是我的, 甚麼叫我幫我繳掉, 應該是銷掉這筆紀錄才對吧
遠通: 因為有出帳紀錄了, 所以不能銷掉了
我: 我明明就沒走, 你出帳紀錄觀我啥事, 那是你們的事吧
遠通: 支支嗚嗚......
我: 如果因為這個紀錄, 被我公司認為我翹班, 或被我家人認為我偷去高雄幹嘛, 你要負責嗎?
遠通: 支支嗚嗚了一陣子後, 那我們能開個證明給你, 證明是因為我們系統錯誤造成的, 不過您要到我們門市這邊辦理

我雖然還是很不爽, 但我只是想幹繳個幾句, 也不是很想為難基層人員
事情在過年之前, 算告一段落, 接下來過年, 我也沒時間去遠通門市

-----------------過年的分隔線-----------------------------------------------------------
這期間, 我越想越不合理

不是我的通行紀錄, 就算我不用繳, 但憑甚麼仍算我的頭上, 為什麼不能銷掉, 把紀錄移到真正通行的車牌上

為什麼甚麼都要去門市, 在網路上有看過加倍奉還部分, 有人是直接匯入戶頭的阿

遠通把紀錄銷掉, 會比開證明難嗎(雖然我覺得證明只會是手隨便寫一寫, 遠通用印還不一定會有勒)

我就在遠通網站上, 找到有個繳費紀錄的地方, 進去一查, 1/7這筆錯誤紀錄, 還真有個繳費紀錄(1/28繳的)

我突然想到, 那這筆帳, 還算是錯誤嗎?有記錄在我的車牌上, 又已經繳費了, 這還能算是錯誤嗎?, 我不說, 遠通不說, 還有誰知道這是個錯誤?

因此我打算過完年後, 去遠通門市要證明, 而在此前, 我要先向高公局詢問, 如此程序是否正確(我是覺得明顯不合理啦)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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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打去1968詢問, 客服人員不清楚這樣程序是否正確, 也不知道是否這筆紀錄有上報高公局, 請我打到高公局的業務部
詢問分機2481後, 該小姐也搞不清楚, 再把電話轉給2479的小姐(大概是主管吧)

該小姐的大意是, 遠通是這樣做的沒錯, 雖然記錄在我身上, 但帳款部份他們自己吸收, 然後會去向真正通行的車主討帳款, 我則是強烈表達這樣的不合理, 不是我的紀錄憑甚麼放我的身上

我: 這樣遠通會上報此錯誤紀錄嗎?

開始跟這位小姐雞同鴨講, 甚麼系統錯誤, 人工錯誤啥啥啥的, 最後弄清楚, 她說是的新年開始的錯誤回報, 然後她說了, 目前做的這個錯誤回報檢核系統(指KPI吧?), 只有重複扣款的時候, 才有納入

雖然我的重點不是這個, 但聽了真的覺得, 高公局真的很王八
所以我跟她再三確認, "只有重複扣款才納入, 其他情況都不納入嗎?"該小姐回我"是的"然後跟我說, 我可以去查詢看看他們的這個計畫書內容

我在心裡想, 這是啥狗屁檢核系統阿

是的, 其他錯誤都不納入, 這不是擺明了要讓遠通過關嗎?寫出這種評核計畫的人, 應該埋到高速公路下的基石裡吧, 這不是擺明作戲嗎?

也許該小姐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那高公局裡到底有誰是搞得清楚狀況的
也許該小姐說的是真的......., 我剛還去查了新聞, 上面似乎寫的都是"Etag"全民糾錯, 不是ETC喔, 從頭到尾, 你不辦etag, 你就該死了, 你沒辦Etag出錯了, 高公局才懶得理你

回歸我的問題, 我的錯誤紀錄, 遠通是否有上報高公局, 還是隱匿在遠通內部, 該小姐說要幫我查詢看看, 然後..............................................................................................................................................................................................................................................................................................................................................................................................她說要兩天時間

所以我還要等兩天............

老實說我無言了, 毛治國, 葉匡時, 曾大仁這幾個人, 我心裡也只有3個字
交通部應該要整個翻掉, 已經爛到根了

---------------------------------分隔線----------------------------------------------
2/7

昨天去遠通拿證明了

雖然非常的簡陋, 不過因為在我的預料之中,

且沒打算為難基層人員(在這樣的爛公司體制下, 他們也盡力幫我弄出一張來了......)

有蓋章就算不錯了
我的ETC事件簿-你沒裝Etag, 甚麼錯誤都不算錯

原本吵要糖吃的加倍奉還部分14塊(7*2), 就沒拿了

畢竟在現行不合理的規定下, 我的案例是不適用的

拿了會站不住腳, 好像吃糖被摸頭的感覺

今天等高公局打電話來





------------------以下是綜合要點---------------------------------------------------------

1.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總而言之, 你要先放一筆錢進去啦), 除非到"直營"門市付2塊錢, 你就拿不到明細單據(我不知道他們螢幕可不可以照相)

2.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 你總計0元(在20公里免費里程內)的紀錄, 你查不到

3.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 你得自己絞盡腦汁, 用一切方式, 發現錯誤, 證明你的記憶力, 行動力, 思考能力, 搜尋能力...等都有及格

3.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 發生錯誤, 沒有任何補償, 沒有加倍奉還, 也沒有500, 付出的時間金錢你自行吸收

4.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 你走上人民自己的高速公路, 你不是遠通的用戶

5. 錯誤紀錄, 遠通自行幫你平帳, 紀錄仍舊算在你頭上(請大家有發現錯誤的, 回頭去看看你的已繳費紀錄, 小心該筆錯誤, 仍在你身上)

6. 高公局的遠通檢評計畫, 只針對Etag或VTC重複扣款評核, 其他錯誤都不算錯誤

7. 你沒辦Etag或申辦VTC, 網路上看明細會有個資問題, 即便你去直營門市現場確認身分, 並想同時申辦帳號, 以便之後在網路上看明細, 仍會有個資問題, 但辦Etag的則不會有任何個資問題


簡單的說, 你沒有拿一筆錢放在遠通那, 你就甚麼都不是



8. 如果沒申裝Etag或VTC, 仍想適用加倍奉還或全民糾錯的話, 仍有一個方法: 就是你先繳錢, 繳錢之後再申訴, 因為已經有實際金錢損失的行為了, 因此就能適用這個規定 (至少上次與昨晚與遠通確認後, 遠通基層人員是這麼說的)


9. 高速公路通行3天以內, 即便遠通那邊已查的到通行紀錄, 你想繳錢也不能繳, 3天以後出帳, 你才能繳.......


2014-02-05 16: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ETC事件簿 eTag
現在全中華民國名下有車的人都在被遠通玩

它想玩誰就玩誰 政府也陪它一起玩

下次選舉記得投個票 人民也只剩下這招





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

壹、 計畫目的:國道實施ETC計程收費,除營運公司應建立完整檢核機制,及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據契約規定辦理稽核外,為加強稽查國道ETC計程電子收費之通行費向民眾多扣款情形,透過全民提供資訊之外部監督機制,以確保用路人權益不受損失,特定本計畫。
貳、 鼓勵措施:本局鼓勵民眾利用網頁或其他管道查詢使用高速公路通行費,查詢通行費繳付情形,如發現異常,可依據本計畫提供相關資訊;經查證如有事實足以證明,電子收費系統發生多扣款通行費(即指超收通行費)事件,且民眾確有多支出通行費損失之情事,並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並給予獎勵金。
參、 計畫實施期間:自今(103)年1月30日起至今年5月30日止。
肆、 通行費發生期間:民眾自今(103)年1月30日起至5月10日止通行國道期間,其通行費如確有多扣款(於通行後3日確定實際已扣款者)之情事,均可在通行國道20日內提報。
伍、 提報對象:以車輛所有人名義向本局提報。
陸、 應檢附具體證據資料:足以顯示誤扣帳事實、時間、地點、損失金額等之繳費證明或其他實際扣帳明細資料,均不可缺漏。
柒、 提報方式:車輛所有人(或指定代理人)透過本局「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提報區」線上提報方式辦理為原則,提報並應檢附具體證據資料(足以顯示誤扣帳事實、時間、地點、損失金額等之繳費證明或其他實際扣帳明細資料),其他如有特殊情形得以書面陳述方式向本局申請辦理。
捌、 提報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給予獎勵金
一、 未敘述通行費多支出金額之事實或未檢附第陸條具體證據資料者。
二、 提報人未具名、未以真實姓名、通行車號、聯絡電話提出舉報,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未補正者。
三、 電子收費帳務系統多扣款之錯帳,如經本局查證確屬非可歸責營運單位所致者,例如:
(一) 車牌汙損、折曲、遮蔽以致誤判車號者。
(二) 因監理查詢作業時間延遲所致錯帳,未於2日內補正者。
(三) 屬遠通公司網站所列舉已處理完成或已公告誤扣通行費事件已專案處理補償中之案件者。
玖、 民眾提報案件經查證誤扣通行費事件,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電子收費營運單位除應加倍奉還該誤收通行費外,另給予獎勵金。
拾、 每一提報案件獎勵金為新台幣五百元,並以發放一次為限。


看看這計畫, 只有你預先放一筆錢在遠通那, 才能因為有扣款行為而適用, 沒有先拿出那一筆錢, 甚麼錯誤都不算, 而且有車牌汙損, 曲折.....點點點的免死金牌

他計畫上是寫ETC, 內容實則為ETAG與VTC

是誰說要全面電子收費的, 你今天的電子收費不包括車牌辨識系統嗎? 沒有Etag或VTC就不算電子收費嗎?如果算, 那該電子收費系統不該檢覈錯誤率嗎?該錯誤不算在電子收費嗎?哪我可不可以不透過遠通的系統?直接繳錢給國家?可不可找個政府人員來判斷我走了多少高速公路的里程?

如果算, 那些工讀生, 能不能不要再出來說啥錯誤率很低, 只有一件500塊成立的案件

葉匡時, 這計畫書你應該有審批過, 至少得蓋章, 幹到個部長, 不要跟我說你連個基本邏輯都弄不清

為人民守住基本權益, 是你們的基本義務, 而不是每每蓄意訂出這種爛計畫, 爛合約, 來讓爛遠通說啥合約沒寫, 你這叫瀆職
記者,可以來抄了.....不然明天沒有新聞可以爆!!!!

如果照坂大這樣的狀況,我開始想到遠通解套的說法了,反正所有未申裝ETC的人均不列入稽核分子,所以,稽核一定過關!!
高公局護航本來就很明顯阿~

所以在下一開始就沒相信過他們...

接下來幾天可以看看那些專家要怎麼替遠通背書~
早知道是做戲了~~~~那麼明顯~~~

遠通扯什麼個資那是唬爛的話術~~~

本人親辦 哪來什麼個資問題 無言~~~
待會就有人跑來說~活該沒貼是你的錯~~

D810/D70s/D40/18-55/T107/20 2.8/35 F2/60 Marco/105 VR/180 F2.8/SB900
遠通網站上的繳費紀錄看來是不能相信的, 我的例子跟苦主有點像,就是會亂植入已繳費資料. 雖然在這個例子上我沒被A錢,可是難保下回會發生什麼事.
我車子也是沒貼Etag, 打算每月最多兩次去便利商店繳費,就在我第一次繳費後上網查詢已繳費紀錄,我發現多了一筆幽靈帳單.

紅色圈起來的就是那筆多的以繳費資料,我很確定先前都沒有這筆帳單在待繳清單中.

這是點進去的明細

這是我的第"一"次繳費單,排除那筆資料其他都符合.

我很想知道為何有那筆帳單歸在我的車牌下,是誰繳了那筆帳單???另外為何遠通可以在資料上做手腳??是帳目不清,隨便找輛車(非用戶)塞資料,讓總帳正確???
1.轉貼讓大家都知道!!!
2.為何幫你繳???
有人幫你繳就不是錯帳...就不用被罰五十萬
雖說那五十萬到底是不是說笑給大家聽的沒人知道~~~
然後就可以清易的達成99.999%...
雖說那個99.999趴依然是很恐怖且很不容易爆表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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