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仔細想想 最讓人寒心的卻是我們的政府單位,簽了不平等的條約,又一直放踨,
但我們卻一直討論的是遠通,而不是炮口一致的對政府單位施壓,這樣對遠通來說,根本無關痛癢,因為他要
交待的人,並不是用路人,你跟我 ,而是我們選出的民意單位,政府機關,只要他們的默認協助允許下,
其實遠通對於我們這些平常老百姓,坦白說有壓力嗎 ~~有 但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大,
只要大家一致的要求政府要有力的作為,在消極的不使用遠通系統,雙方面進行,
才是對症下藥,沒有政府機關的許可 ,遠通有那麼大的權力,耍那麼多的賴皮事情嗎~~??
結果我們反而一窩蜂的炮轟遠通,注目力都集中在企業身上,結果相關單位,好笑的來了
像個和事佬,一直在替企業說話護航,好像都搞錯真正下放權力的人卻是我們選出來的政府機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