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要推動國道里程計費、ETC我是支持的。
因為十幾年前去美國,就看見人家是怎麼做的,也知道這是趨勢。
使用者付費,用里程計費本來就合情合理,而不是住在收費站附近的就活該倒楣該多付費。
但是,從ETC廠商招標,從遠通以紅外線系統不是最佳方式取得標案,我就不打算裝OBU。
之後這標案更莫名可以修改契約改為微波系統,很明顯的就違反政府採購對於原投標廠商的公平原則,更是突顯了採購的弊端。
然後推出莫名其妙規格的etag,電磁波疑慮被河蟹、里程收費計算方式不透明化、立委討好人民搞出20公里免費、收費計算違反公平精神....等等,都讓我不想姑息廠商跟高公局。
當然很多人會鴕鳥的說,不裝etag遠通還不是賺、不爽遠通就別上高速公路、有優惠何必跟錢過不去...。
就像跟我朋友討論計算方式過於複雜,如果你被多扣一元,你會去跟遠通要嗎?一個人一元,555萬用戶就555萬元不是嗎?
他說不過就回我,啊已經推動了有什麼辦法?至少現在用起來很便利啊。
是,但這就是溫水煮青蛙的效應。
久了你就會忘了,什麼是公平合理正義。
今天不是盲目的抵制遠通、抵制etag。
不去申裝,是要讓高公局知道,這個案子的缺失在哪裡,計費跟繳費的不合理規定在哪裡,遠通沒做好但高公局沒監督的在哪裡。
不貼etag的不合作運動,才能讓高公局去督促遠通改正,才能聽見民眾反應的是什麼,而不是大家在01哀一哀抱怨一下就算了。
要為遠通護航的,我沒有意見,我也不會回應。
但認為計費方式不合理、etag預儲及查詢方式不合理、非etag用戶繳費方式不合理的,
歡迎加入不貼etag的不合作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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