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060527 wrote:
我們的政府官員秉持的是少作少錯.多作也不會加薪.萬一沒作好或讓大家不滿意
到時要被罵.乾脆別作算了.沒只有集結網民一次少說幾百或幾千.去抗議給牠們
施加壓力.牠們都嘛裝死裝沒看到
就目前政府公務員的操作SOP
就算集結25萬人上凱道,頂多就是收下陳情書.或是出面上宣傳車摸摸頭就沒事了
去看目前軍審法和"軍中"遇害賠償 的狀況就知道了
記得某前人曾經這樣告知公務員
公務人員就是比民眾更接近法律,也更了解法律
所以公務員的責任就是幫民眾解決這些問題
而不是要民眾上街抗議才來做
更何況這些還是跟公務員自身有關的民生議案
之前也有大大說了,這條文的調整完全不需要經過立法院
用行政命令即可辦理 .官員的說辭完全是塘塞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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