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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佳騰三輪車何時會上市?

程一田 wrote:
家中長輩都已經過了花...(恕刪)


程先生所言為是, 不知道這麼多人發表意見+投書交通部,

能不能讓抱著 “四輪以下機動車是危險交通工具” 觀念的官員與民眾換個想法.

在下已經投書表達過了, 期待大家多在交通部網頁表現民意, 多一封算一封!

http://www.motc.gov.tw/ch/main.jsp?prg=../ap/mailbox.jsp&maintitle=部長(民意)信箱部長(民意)信箱
我早就投了!還不止一封.................
我看找立法委員逼交通部開公聽會比較快!
不然......要包圍交通部算我一份
等官員換一顆腦袋的時候就會核准
敬呈各位鄉民,我很呆的寫了部長信箱去
結果這些領我們納稅錢,退休後還有錢領到死的公務員回給我了這段制式的文字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70號
傳  真:02-23315321
承辦人電話:02-23113456103年02月07日31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路監牌字第102567855785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交通部儘快開放三輪機車領牌上路案
回覆意見:    
一、您好!關於您建議事項,本局答覆如下:
(一)查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第6款第3目規定「專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機車,得為三輪型式。
但以車輪為前1後2或前2後1對稱型式排列之普通重型(逾50cc-250cc以下)或輕型(50cc以下)機車為限。」
及同規則第16條第9項規定「
領用三輪機車牌照者,以領有可駕駛該車類駕駛執照或可報考該車類駕駛執照之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為限。」

(二)前開修正條文意旨係為提昇維護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機車使用之安全,
並期國內製造廠製造或進口商進口可供身心障礙者選擇無須再改裝之3輪機車,
始開放專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之3輪機器腳踏車登檢領照行駛道路,為特定管理目的之規定。

二、以上說明,請參考。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程基豪君
副本:

偉大的鄉民們,你們怎麼說?
程一田 wrote:
(恕刪)(一)查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第6款第3目規定「專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機車,得為三輪型式。
但以車輪為前1後2或前2後1對稱型式排列之普通重型(逾50cc-250cc以下)或輕型(50cc以下)機車為限。」
及同規則第16條第9項規定「
領用三輪機車牌照者,以領有可駕駛該車類駕駛執照或可報考該車類駕駛執照之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為限。」


這個問題現在有二個爭議點

1.現在社會的進步 科技的發達憑什摸認定三輪機車就只能給身障者???
台中不是想禁摩理由是要發展電動機車嗎???
三輪機車也是新科技啊怎摸不去推???
廠商紅包沒給夠還是給的不夠多還是某廠沒三輪所以沒給???

嚴凱泰發展電動車所以就有電動車牌照
宏佳騰發展三輪
你交痛部不幫忙解套還在那禁止是禁尛???


2.身障人士為什摸只能騎白牌(逾50cc-250cc以下)???
你是瞧不起他們還是不給他們這個權利???

那為什摸全台有2萬6千輛3,001cc數以上的身障人士車輛???
如果限定身障人士騎機車只能騎白牌
那應該也要限定他們只能開1,300cc以下的汽車才對



簡言之
還是要比較多人去靠背最好上電視上街頭這樣才比較有機會
繼續加油~
有憲法專家可以研究一下這樣有沒有違憲嗎?
如果可以找到條文禁止三輪機車違憲話,我就直接買一台不掛牌來騎準備來打憲法官司!

holalong wrote:
有憲法專家可以研究一...(恕刪)


紅牌車上高速公路立院已經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告

可是交通部卻片面以行政命令否決紅牌車上高速公路

這才是違憲

可以先挑戰紅牌車上高速公路
這台粉貴!!!
亞蒂士的3倫還有可收折天棚哩!
政府官員本來就沒在做事了

每個都依法行政 問題是"法" 早已不合時宜

難怪台灣進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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