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官員的答覆的真的是很無言,一樣的車在國外是休閒?國內就只能通勤?差別在哪裡?那乾脆法拉利和保時捷等超跑不准進口,因為國內環境不同.請問有沒有版大可以幫忙協助轉寄給台北市秦議員以及立法院的交通委員們啊?還是可以指導小弟如何請她們幫忙?
lyi33tw wrote:那位官員的答覆的真的是很無言,一樣的車在國外是休閒?國內就只能通勤?差別在哪裡? 這不曉得是這位官員沒有見過市面,還是騙人家不懂?最好人家摩托車都是騎休閒的。而且很莫名其妙,我買車來又不是作奸犯科,政府管那麼多幹嘛?
ericwang0413 wrote:如果說這台車限給殘XX士騎, 那廣告那個人也是殘XX士?三輪車跑得快 上面做個老太太 要五毛給一塊 你說奇怪不奇怪...(恕刪)</blockquote>那是官員的認知三輪車只有身障者能騎,就像在我們的認知裡交通部官員都是腦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