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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手PSP碰到的情況,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買這種機器, 本來就是要風險自負,
因為你其實是建立在不合法的基礎上,

所以你一定會被牽著鼻子走.

大致上就是電池的問題,
這種一定要換一顆原廠的電池.

就當作是繳學費好了.
反正台北光華商場有好幾家有賣你要的機器.
運氣好一點的還可以拿到特別的電池.

你在 Y 拍其實花個六七千元就可以拿到這樣的機子.
一萬一雖然是市場價, 不過我覺得不太值得.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 不建議把機子留給店家去測...測了過了七天如果還是有問題,牽拖一堆的話,就虧大了...
堅持退貨換一家好了XD
utadaken wrote:
不要以訛傳訛,這裡是...

經本人缺認無誤之後同意購買...(恕刪)


可是如果東西有問題…消費者技術知識不足的情況
店家還把東西賣給消費者的話也在此限嗎 囧"

不好意思還這樣問這個 @@
utadaken wrote:
不要以訛傳訛,這裡是...(恕刪)


請你看紅字的定義.是我會錯意了嗎??..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第 19- 1 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消保法:

http://consumer.e-land.gov.tw/law/law_show.asp?law_id=3&pid=1
版主你之前第一次拿的那顆不是也是原廠電池
可能你拿到籤王battery吧
反正就在試試看換了battery後多狀況如何
如果還是有問題
覺得還是退貨的好...

id2437 wrote:
買這種機器, 本來就是要風險自負,
因為你其實是建立在不合法的基礎上...(恕刪)


所以買平輸品是不合法的嗎?

還是有其他的原因,所以才說,

這次的消費行為建立在不合法的基礎上呢?

不太了解喔?可否說的清楚一些,謝謝。

asirpan21 wrote:
請你看清楚紅字的定義...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第 19- 1 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消保法:

http://consumer.e-land.gov.tw/law/law_show.asp?law_id=3&pid=1


訪問買賣指的是推銷員直接上門推銷喔

自己去找賣家買 不適用

不過東西如果有問題 就一定可以退了

七天退貨不要無限上綱

說難聽一點 那些不想要就退的貨 不會消失 不會毀滅

哪天他會以另一個面貌再到另一個使用者手上

如果不希望市面上的整修品越來越氾濫

請不要隨意的退貨 (瑕疵品例外)
網路購物平台(不是網拍喔)
也有一堆平行輸入的數位相機...
那這個到底合不合法??
如果不合法,為什麼他們可以大辣辣的賣
還有PSP在購物平台也有平行輸入,還特別標明這是平行輸入的...

utadaken wrote:


不要以訛傳訛,這...
且經本人缺認無誤之後同意購買...(恕刪)


本人已經確認開機無誤,可以使用,16G的記億卡也沒問題,電池顯示為5X%,

所以依您之意,小弟還要在店中插著充電器看看會不會充一充就滅燈嗎?

那是不是還有其他所有的項目都要全部測一測呢?可否全部都列出來?

因為小弟是第一次買隨身機,所以很多東西都沒有注意到呢!

Ailio wrote:
訪問買賣指的是推銷員...(恕刪)


剛剛去電消保會..該會解釋..於實體商店購買物品有瑕疵..店家一定必須更換新品

而期限一般來說除非有特別簽訂契約..不然都是7天內..

而我最早回覆那篇確實有錯誤引用到其他購物方式的的準則..在此說聲抱歉

總之..針對樓主購買到瑕疵品本當跟該店家要求更換新品....

謝謝大大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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