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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打人落跑,20160507 晚上9點57分,車牌222-xxx

大家好,
時間:2016 5月7日 晚上9點57分左右
地點:台北士林區福林路與至善路交叉口,往陽明山方向
原由:一名小屁孩載一位女姓友人,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往士林方向,我與他在福林路交會(我往陽明山,他往士林)
交會時他口出穢言,我沒按喇叭,不理他繼續行駛.
停在福林路與至善路交叉口紅綠燈,他突然從我左邊出現,脫下他的安全帽直接打我的頭,
我正要去打手機報警,他立即掉頭就走.

希望有目擊的車輛駕駛,可以提供行車紀錄,或有目擊者有完整車牌者均可以私我,我會立即跟您連絡,感謝.




小屁孩打人落跑,20160507 晚上9點57分,車牌222-xxx
2016-05-08 5:05 發佈
你有沒有報警,有報警的話可以查看路口監視器找看看

alfaeric wrote:
口出歲言...(恕刪)


口出”穢“言,音同”會“

alfaeric wrote:
大家好,時間:2016...(恕刪)

你應該停在現場直接報警等警察來的
只是現在屁孩都很多
他都敢先打你了
你還等什麼,直接還手打下去了阿
難不成你還要讓他在你成功報警之前再吃個好幾拳嗎?
打到頭一定會腦震盪,一定會腦震盪,一定會腦震盪,
趕快去看醫生,
一定要跟醫生強調頭痛和噁心想吐,跟醫生強調頭痛和噁心想吐,跟醫生強調頭痛和噁心想吐,
開完診斷證明立刻到轄區派出所報警,
報完警後找民代關心,報完警後找民代關心,報完警後找民代關心,

以上說3次的部分為重點,

有抓到人的話,地檢署不要和解,等對方被起訴(先嚇嚇他),到法院的時候再來談.

bigwhitecat wrote:
打到頭一定會腦震盪...(恕刪)

完全認同你的說法!!!
期待後續的發展!!!
同意應該報警,不然小屁孩只會危害社會

alfaeric wrote:
大家好,時間:2016...(恕刪)


人家打你當然要打回去阿

這就是為什麼一定要

行車紀錄器跟有防摔塊的手套

至少別人不敢亂來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已經到警察局報案了,只是希望有行車錄影,證據完整,一次告他
當下拿出手機要報警,也想回他幾拳,小屁孩馬上掉頭落跑,
本來要追上去的,因為他載人,怕誤傷他友人,就直接到前面的芝山岩警察局報案了.
去驗傷了沒?有驗傷的話....一切都好辦!傷害應該是刑事案件吧~~加油!給小屁孩一個教訓!
alfaeric wrote:
大家好,時間:2016...(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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