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夜班,在中午下班的時候
騎青山路回家,時速約30~40km,
騎到一半的時候可能太累的關係,突然頭部一陣暈眩,又好死不死居然A到前面的機車
當下請交通警察來處理,我的酒測值0,全身多處擦傷,左肩膀有一輕微挫傷
被我A到的車主只有左邊車殼輕微擦傷,人沒事
我就在剛剛從樂生療養院急診室出來
一出來就接到被我A到的車主打電話給我
他跟我說他的左邊車殼要全部換新,(當下警察在處理時也有稍微看了一下,車殼部分明明只有小擦傷,也沒裂啥的,不嚴重)
想說能否用一千元直接和解,可是對方堅持要換新,那我就想說不然讓交通裁決所來決定,若對方堅持提民事訴訟,那也可以讓法官去判,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我想請問一下,若在時速30~40KM,且在酒測值為0的狀態下,因身體狀況不佳等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發生的車禍,最終的處理結果大致上會怎樣?如果要賠對方大約賠多少為合理?
天啊,剛加完班就發生車禍....好悶......肩膀好痛......
當時我的時速約30~40之間(騎過青山路的應該都知道那幾乎可以說是順順的滑下去的了)
可能小弟有高血壓加上剛上12小時的夜班
一時暈眩,去A到他,這點我很抱歉。印象中他車子似乎也沒倒,也沒滑行,而且我是A到他右側
為何我會說是小A到,因為我機車車頭連撞到的傷幾乎都沒有
只有我左側邊車殼倒地時的一些小擦傷
若是說這樣撞中柱會歪,那也太言重了吧!出車禍已經很倒楣了,就請大家行行好別嚇小弟了!
小弟晚些再補上事故後的相片,証明我沒扯謊
若各位大大有看完全文的話,應該能理解小弟絕非想逃避責任,我只是想請問各位若您是我,會如何處理…
rstmeqft wrote:
不想和解就上法院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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