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如棋 wrote:
廠商刻意不留連繫方式在上面...(恕刪)
這點個人確不這麼認為,廠商訂定建議售價
門市端可以自由搭配商品去銷售,消費者購買與否
心裡自有盤算
怎麼會有怕與經銷商搶生意的心態呢
更何況,商品包裝與內容標示,完全無廠商聯絡資訊
這點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
第 9 條 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 商品名稱。
二 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
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三 商品內容:
(一) 主要成分或材料。
(二) 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其淨重、容量或度量應標示法定度量
衡單位,必要時,得加註其他單位。
四 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但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五 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標示之事項。
個人比較在意的是,如果原購買店家遷移、停業、歇業
保固期內,我要找誰後送維修啊
其他店家願意無償協助後送嗎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