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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叭啥?看不懂紅綠燈?"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回覆


bzchang wrote:
我騎車真的只敢靠右,就算跑70km/hr也一樣

70還走最外側,這個才真的是找死。
要走外側,請慢慢騎。
要高速行駛,請行駛快車道。
charleskcl wrote:
我要給你拍拍手喔…以...(恕刪)


爭取禁行機車道路權我為什麼要反對?那是他們的自由
我也支持他們爭取路權

但在爭取路權的同時
如果還沒塗銷禁行機車
就表示仍然是禁行機車
當然就不能騎

今天樓主騎在內側車道的確沒有禁行機車
不知道反對騎在內側車道是甚?

還有..守法不代表就一定得守舊
請搞清楚邏輯
守法遇到不合理的路權去爭取又有何不可
誰說守法就不能去爭取路權?
爭取路權的同時仍然可以守法
並無矛盾


不騎禁行機車道代表守法
但不騎禁行機車道不代表就一定贊成禁行機車道的設立
因為有些路段就是不合理
所以才會被塗銷禁行機車


因此~~我為什麼要去反對爭取?
難道守法的人都會覺得守的那個法一定到處都合理?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有法律需要修法?

chris777 wrote:
一堆人就是要積非成是...(恕刪)

看到你的發言讓我想到剛拿到駕照青春的我,像我當年一樣衝,
平心而論,很多人真的還要被這社會多磨一點才會圓滑,
你看的是法規,是路權,我看到的是你的人身安全,
今天不是說機車自己沒錯卻必須讓違規的過,
是守法也得先考量自身安全,
今天原po真的是運氣好,只遇到一個掛隻蹄膀在窗邊的大叔,
如果遇到衝動派或者事後躁鬱症的下場會如何?
機慢車靠右,快車靠左,是基本的行車邏輯,
當然,會撞你的一樣會撞,也正因如此,我們必須想辦法讓風險降低,
你懂路權,不代表所有用路人都懂,也因為你懂得比較多,更應該想得週到一點,
應該要知道不懂的人可能會找你麻煩,而不是沾沾自喜認為其他人笨,不知道內側也可以停,
傻傻的塞在那邊聞廢氣,這時聰明反被聰明誤,殊不知自己正暴露在比別人更高的風險之下,
你提到如果汽車要違規右轉怎麼辦?
如果是我,情況許可下我還是會讓,他找死他家的事,我還想回家上01打嘴砲,
我不是俗辣傻傻的放棄自己合法停紅燈的權益,剛騎車時,我比你還兇,遇到這種情況我是當場拿著條狀物去給
後車上交通講習課程順便給他直系血親尊親屬請安,利用親情的力量讓他打消違規念頭,但出社會久了,事情經歷多也看多,現在我絕對不會這樣衝,自身安全比較重要,
從小你就知道走路要靠邊,雖然靠邊還是有可能被撞,但機率會小一點,騎車當然也一樣,
不是要嚇唬機車族停內側會被打會被撞,是你還有選擇的時候,不要讓自己暴露在較高風險下,
如果外側都停滿了大家都停來內側,那無所謂,你覺得蹄膀叔還有種按一堆機車喇叭嗎?
不管合法與否,在那個地方確實容易引起爭議甚至糾紛,
為了安全,偶爾俗辣一下沒關係,這社會有太多合法且有理的人連遲來的正義都沒法看見




牛頭帆 wrote:
看到你的發言讓我想到...(恕刪)


當然有些時候為了生命安全還是要選擇讓的
我也是這樣子看待
踩死死的對自己也沒好處


但我的重點是說
今天樓主po的剛好在內側車道
如果今天樓主po的是外側車道
對方要闖紅燈右轉的話
是不是版上攻擊樓主停在外側車道人會比較少?

因為有些人就是認為內側不可騎車
所以才會引申出好像沒讓是錯的->沒讓是不安全
你們的重點在於安全
我也不否認遇到危險的時候要閃避安全


但我的重點是擺在車道
今天真的有人要闖紅燈
不管是哪個車道
遇到危險當然能閃就閃
不要管它內外車道
不是嗎?
而不是拿內車道機車不要去騎來開刀

orea2007 wrote:
70還走最外側,這個...(恕刪)


何解?請開示

小綿羊能騎到70km/hr,表示開車能輕鬆的比你快

飆速的瘋子可能也更多

我寧可閃邊邊一點,讓四輪的刷卡,也不願被桶屁股
記得上一篇文有看到一些說內側車道機車不 應該走,請問那些嘴泡是否應該跟大眾道歉 ,誤導大家!
牛頭帆 wrote:

機慢車靠右,快車靠左,是基本的行車邏輯,

機車不是慢車,不要跟政府一樣搞錯了。
把屬於快車汽車的機車跟慢車擺在同一車道是很大的錯誤。
四輪兩輪都可以到速限,每個人都可以。
只要大家遵守速限,不會有太大問題。
但是腳踏車呢?可以到速限的只有真的有在練的。
大部分的人能到30、40就很厲害了。
想想看,一陣50的機車車陣裡有一台只有20、30的腳踏車會是什麼情況?
這樣的速度落差才是真的危險。

牛頭帆 wrote:
當然,會撞你的一樣會撞,也正因如此,我們必須想辦法讓風險降低,

會撞你的,不管你在哪個車道都會撞你。硬要走在外側,還會有來自
路外的危機。你被撞,後面錯比較大。你在外側撞了突然衝出的人車。
自己摔傷搞不好還要賠人家錢。

牛頭帆 wrote:
你懂路權,不代表所有用路人都懂,也因為你懂得比較多,更應該想得週到一點,

我認為,路權這種事情,應該是每個持有駕照者的基本常識。不懂請多做功課,
不然就是自己跟監理所注銷駕照把車賣掉。

牛頭帆 wrote:
如果是我,情況許可下我還是會讓,他找死他家的事

但是樓主的情況下,被開罰單你家的事。後面的白車不會因為感謝你讓他就幫你付罰單。

monster0710 wrote:
我也搞不懂為什麼我現在其黃牌停在那裏就變安全了? 差別到底在哪


盲點突破!!

在路上本應互相尊重。何必劃分二輪四輪,然後自己對號人座,互相對立。

其實台灣多路用路人應該同時具有"行人","機車騎士"(包含重機),"汽車駕駛"的身份。當大家在罵民代官員換個位置就換個腦袋時,自己是不是換了交通工具也換了個腦袋。

至於前面有人抱怨紅燈時機車鑽到前面機車停等區,我倒是覺得除非鑽不過去,不然能鑽的就儘量鑽到前面去。這樣綠燈時,汽機車能分開,對大家都安全。


chrimpeg wrote:
我自己開車也騎機車,騎機車不會鑽到最前方,都是在汽車後面等,差那個幾公尺有差嗎??
姑息養奸真的是到路亂象的因,T字路口紅燈違規迴轉或是左轉的汽機車都有!
路口都站交警的話應該會改善很多!


我也是開車也騎車,但我覺得有差。
當我騎車時,能往前鑽就往前鑽。當我開車時,也希望機車能鑽就往前鑽。
試想,如果機車不往前集中,綠燈起步時,機車和汽車混在一起,起步速度會更慢,行駛時也會綁手綁腳......
當然理想的情況是所有車輛不併行,乖乖排一列,不過這樣的話,每天早上出門就要先從台北排到新竹去了...

et951753 wrote:
機車鑽到最前面已經不稀奇,一點小縫都不放過..
但請問機車鑽車縫到最前面,有法可罰嗎?
我是認真問..


其實現在交通法律也是一片混亂,規定是所有汽車(法規的定義,汽車包括機車)不能在同一車道併行。但實際上有可能嗎??既規定了不能併行,又畫了機車停等區,那是要叫機車用飛的過去停等區嗎??

利用交通工具的特性避免塞車,為什麼要罰呢??

類似的議題在重機話題很常出現 --> 為什麼我(汽車)要乖乖排隊,重車就不用排?
重車(或一般機車)利用車身優勢脫離車陣,汽車駕駛有什麼損失??
重車(或一般機車)乖乖跟汽車一起塞,汽車駕駛又得到了什麼??
orea2007 wrote:
機車不是慢車,不要跟...(恕刪)

我說的是邏輯 不是法規

orea2007 wrote:
會撞你的,不管你在哪個車道都會撞你。硬要走在外側,還會有來自
路外的危機。你被撞,後面錯比較大。你在外側撞了突然衝出的人車。
自己摔傷搞不好還要賠人家錢。

基本邏輯集機率問題而已 走外車道不等於貼著外側走
外側被撞大多是慢車 內側不用我講了吧?單純機率問題,
想看車底可以去保養場,沒必要在路上搏命


orea2007 wrote:
我認為,路權這種事情,應該是每個持有駕照者的基本常識。不懂請多做功課,
不然就是自己跟監理所注銷駕照把車賣掉。

我認為安全這種事,應該是每個人自懂事以來具備的本能,不懂請多看多聽多學,
不然就是出意外從新投胎,下輩子好好培養好好學

orea2007 wrote:
但是樓主的情況下,被開罰單你家的事。後面的白車不會因為感謝你讓他就幫你付罰單。

該路段沒有相機,不會被罰,就算被罰也可以主張緊急避難,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但你不是仙仔,不知道後方是哪種人,跟他硬碰硬下場會如何,為了自身安全,橋個位子或者下次別這樣停,
免得惹來一身腥不好嗎?

最後問你一句,守法是對的,但當路權與人身安全相衝突時,你選哪邊?
不懂請參照汽車版水泥車攔車事件,如果你是那台合法等紅燈的機車你會怎麼做?
好爽~

我是嘎嘎 wrote:
若要觀看上一篇文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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