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這項產品,剛問世時是用來記錄車輛動態保障行車糾紛,能避免警察畫圖裁決看圖說故事,做出的誤判,隨著時間的前進畫質越來越好,被人用來當檢舉的工具,被檢舉的人當然會不爽,導致有裝的人都中槍,或許檢舉人自以這就是正義行為,想透過裁決導正他人行為,但自己表現又是如何呢?有時這種芝麻小事實在沒必要檢舉,大家都是為了生活在拼命,有錢人違規你檢舉他才不痛不癢,我自己也有裝行車紀錄器,每天上下班所拍到的違規也是一大堆,但那又不是我裝記錄器的本意,能睜一眼閉一眼就算了,除非發生重大事情才會去調閱影像。
我覺得檢舉闖紅燈,併排臨停在機車道都是必要的,先前高雄某婦人闖紅燈,正好被警察抓到,就是說別人闖,自己就跟著闖,高雄在地人,不覺得現在闖紅燈的越來越多了嗎?這就是錯誤行為的學習效應,若不加以限制,就會越來越嚴重,因這些錯誤行為,是足以危害到個人生命的,就如同現在山路盲彎逆向超車的情形日益嚴重,這種我遇到也一定會檢舉....
ovd750 wrote:問題出在政府公家單位鼓勵檢舉鼓勵大家吹哨子,還有保護檢舉當事人還另發給高額檢舉獎金,要是這些都沒有的話(那些有事的一群)就不會疑神疑鬼的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知道你從哪裡聽來的錯誤消息交通違規的檢舉,並無任何獎金請勿再散佈謠言或錯誤資訊了違規會害人受傷甚至死亡檢舉違規其實是救人助人做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