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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她應該兩段式左轉。

http://ppt.cc/o73V
交通部回應

主旨:有關臺端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及第102條機車左轉規定乙案,復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首應依標誌
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時,則應依同規則第102條及該項所列2款規定行
駛,而於第99條第2項所列2款規定,係針對交岔路口無標誌或標線時,應以2段方式進
行左轉彎之情形規範;

而所提第10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係指在該等機車無須以2段式左轉(即可直接左轉)
之路口情形,其左轉彎應遵守之規定,合先敘明。

三、另有關所詢於轉彎未遵守第102條規定之罰則乙節,經查汽車(包括機車)駕駛轉
彎時如有違反轉彎之規定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係定有各種違規情形處新
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參考。



也就是說,依照交通部回應,不屬於99條之路口,就必須要依照102條轉彎

102條規定為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
,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如果不直接左轉的話,會觸犯道罰,處600元罰緩!!!
政府只會告訴你 機車一定要兩段式左轉才安全

可是卻不會跟你說 機車也可以內側直接左轉

然後配合 禁行機車制度

把所有2線道以上[含兩線]所有內側以及靠近內側的車道全面畫上禁行機車

造就了一群 只為走外側車道 從外側左轉怪物駕駛

然後也造就另一群 把中內線車道當成專屬車道的怪物駕駛

看到機車在前面 就開始刷卡超車

你說要怪政府嗎 也許

但是 也要怪那些 明知不合理卻不反抗的人民 跟 享盡利益卻不知分享路權的人民
機車騎士怎麼都沒再看左後方= =差點撞到好像都沒感覺,也真夠淡定的

其實他可以選擇在中間,這樣後方來車也比較能看到她
不然向她先停旁邊等綠燈也是可以很安全的,只是都沒再看後方

轎車也是有需要這樣直接開過去嗎...
都有兩台車子在他前面了也不會減速一下
她應該兩段式左轉?
她的轉彎法正是兩段左轉啊
只是停等位置不對
又闖了紅燈而已

鐵馬豬 wrote:
機慢車兩段式左轉,到...(恕刪)


有標示的才需要

通常都是幹道

鄉間道路比較少要2段式

不過還是要看啦

個人認為兩段式比較安全是真的(機車停待轉區後面一點~有的畫超前面感覺隨時會被撞飛


既然都在等了,為什麼不二段式左轉呢!增加危險出了事還有責任.自討苦吃.
有個地方請大家看一下機車要怎麼左轉?
在高雄市中華,興中路口,google map 中,南北向的待轉格已經塗掉,

由興中路左轉中華路:
1.跟汽車一樣直接左轉
2.兩段式左轉
3.直接左轉,兩段式左轉都OK.

依法規,機車在沒標示要兩段式左轉的地方兩段式左轉是違規的,
原來,一直守法兩段式左轉的人在這才是違規的人.
這種鄉間小路 沒人在兩段轉的 連待轉格都沒有 你是要待轉什麼?

人家要兩段轉的是車流量大的十字路口 即便是那種 機車也有判斷的空間可以抓

有左轉專用燈 確認行車安全又沒警察的情況下 也可以順著左轉

你要等兩顆90秒紅燈 也可以啦 我是都會等 但真的很浪費時間

影片這女騎士如果要左轉 意圖要明顯一點 紅燈要佔在內線邊邊 方向燈要打

即便假設 她要停在路邊往左轉 也要確認後方沒車輛(這種鄉間小路 你就等一兩輛車過去是會怎樣)

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不是直接衝就好
不懂這女的在24-25秒的時候,明明有回頭看後面,為什麼還會­發生這種狀況,再者,她一直閃左轉燈,真的以為那邊是待轉區喔~­~根本天兵
到底機車該怎麼騎 才是真的安全 應該參考國外 絕對不是台灣現在這種作法...

看看TOYOTA的事件 就知道台灣很多人 根本不把騎車的當一回事 也不把騎車當一回事

看來還是等黃牌大軍建立起來 才有可能改變大家的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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