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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車道的合法性?


chen0423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

所以以後開車要看清楚是10CM或15CM的白實線

才能分辨誰是車道誰是路肩了....

這太高難度了

台灣行車大不易!!!!!

長腳衝衝 wrote:
你可能沒到過歐美澳的...(恕刪)

這有時也不一定
大家都說日本人很守法
騎車不會鑽不會像台灣騎士很愛超線
但實際去日本看
車多的時候還是一樣啦~~~
也不要說車多,等紅燈的時候
還是可以看到機車騎士鑽到前面超過白線
其實路權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樓主處理得很好,能用錢解決的都不是大問題
長腳衝衝 wrote:
1汽車依規定行駛在車道上面
2右轉時汽車照法規來走的話他的右後方不可能會有車輛出現(有車輛出現的話代表該車是行走路肩)

路肩可以有行人、腳踏車等通行,汽車右轉時是否有注意、禮讓的義務?
長腳衝衝 wrote:
(假設)右方是路肩 ,我是否應該相信右後方不會有來車

樓主和對方機車發生碰撞的地方,算是車道(延伸到路口範圍),還是路肩(延伸到路口範圍)?
如果把對方機車,想成一台在路肩騎得很快的腳踏車;右轉時發生碰撞,樓主認為肇責如何分配?
(如果能注意到路肩的腳踏車,能不能注意到路肩的機車?)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
(後車走不走路肩都不影響前車與後車各自的"注意"的責任)

即使對方違規行駛路肩,也要看這個違規的車輛,是不是合理範圍無法注意得到
yoshifumi wrote:
因為交通規則規定轉彎前要提早切換到最外側車道(包含慢車道),但現在很多路口都看到右轉箭頭都畫在中間車道上(外側快車道)!這樣轉不撞上機車才怪!

法規最矛盾的是,汽車可以由慢車道,也可以由快車道,右轉...

suzumiya haruhi wrote:
最好別在轉彎的時候才打方向燈,轉彎的方向燈請提早幾秒打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實際上有多少人真的做到,有十五公前打方向燈,就算很優秀了
方向燈打太久,還會被當假訊號...
hadesczw wrote:
在高速公路撞死人,應該沒多少法官敢判無罪的吧。

高速公路、省道上,都有案例是判無罪的
原因是法官認為不在合理注意範圍,ex天色昏暗、剛好在彎道
長腳衝衝 wrote:
在國外不應該在車道上出現的東西一律撞下去是無責的!

很遠地看到前方違規(合理情況可以避免此事故),不減速閃避,直直撞上去,是故意而非過失
如果看到己經來不及(合理情況不能避免此事故),才是無責
我只能說....一個事故可以讓你行車專心度大大提昇....
3年前..行經綠燈路口..忽然衝出台機車...
當然..沒行車紀錄器 + 路口沒監視器 = 羅生門(各說各話)
經過那次教訓後...新車..裝了3顆鏡頭的行車紀錄器...
就是行經錄燈路口...還是會減速...太可怕了這教訓....

wetty wrote:
其實路權是相對的,不...(恕刪)


非常感謝您專業且理性的回答
我來稍做回應!

1.路肩可以有行人、腳踏車等通行,汽車右轉時是否有注意、禮讓的義務?

應該要注意但不是絕對 這就像是高速公路上卻有人在路中間賣檳榔 (因為行人有人行道)
由於台灣的道路規劃瑕疵非常的大!所以這個的可行性非常的差.....(占用騎樓地人行道違規停車)
BUT在國外的的道路設計較好!發生人車爭道的機會可以減少非常的多

2.樓主和對方機車發生碰撞的地方,算是車道(延伸到路口範圍),還是路肩(延伸到路口範圍)?
如果把對方機車,想成一台在路肩騎得很快的腳踏車;右轉時發生碰撞,樓主認為肇責如何分配?
(如果能注意到路肩的腳踏車,能不能注意到路肩的機車?)

@@腳踏車路權
1.騎乘腳踏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腳踏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腳踏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4.腳踏車在夜間行車應燃亮燈光。
5.腳踏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腳踏車應遵守的規範其實跟機車差異性不大.........

3回應一下這一張圖



這張圖說真的會很容易的誤認為這只是雙向單車道的道路
如果以我個人來駕駛的話!我也是會向A車一樣這樣子轉彎的!
這是道路設計的問題還是怎麼樣呢??
PO一張在澳洲的道路設計照片


這原本是雙向通車的雙線車道
到了路口的時候
左轉規左轉車右轉規右轉車
各車道不牽涉
今天再直行車道右轉 導致車禍!!拍寫...由違規者買單
因為道路規畫有右轉車道....自己不走撞車的話當然是全買單了
附帶一提!!這種車道左轉車道如果沒有號誌的話是可以紅燈左轉的!但是也是要禮讓主線的車輛
不然車禍也是要由轉彎車買單

而行人與腳踏車...走人行步道....設計的都非常的完善!!
也不會出現有行人在道路上闖來闖去的問題

我在澳洲開車約為半年的時間
真的覺得在那邊開車
智商會降低....因為在那邊一切都是聽從號誌與規則
規則很簡單 "一律禮讓右手邊的來車"所有人都遵守此規定

等待轉彎的車輛也不會像台灣要擠擠擠推推推,不怕死最大才可以過去
要禮讓完所有的直行車之後才能夠通過

而直行車像是吃了無敵星星!!勇猛向前行
因為不會有從大小路口不長眼的衝出
就算是從家裡的花園出來也是一樣!必須遵守這樣的規則

更不會有冒失鬼鑽車縫的機車
一人一車道!多點空間速度反而更快了


反觀台灣!!
1肇事比例,2合理情況,3應注意而未注意,4未減速通過,

這些好像都是在袒護違規者

1肇事比例(對就對錯就錯,幾成幾成的,這樣到底是對三分還是對七分?)
2合理情況(合理情況就是道路應該淨空!路肩為路肩車道為車道!)
3應注意而未注意(到底要注意什麼,在單線車道上面還要注意右後方有酷斯拉入侵嗎?)
4未減速通過(在道路速限規範內,是要用推的才算有減速嗎?)

我的分析報告大家參考參考吧!!
這是台灣不是國外!別再說愛崇洋媚外....確實國外的路好開又直覺
這就是台灣道路設計上的盲點。
在慢車道上,是可以行車的,而快車道上,卻常常標示著右轉線標。

所以開車,最好還是習慣在快到路口前20到50公尺前,就先打方向燈,切到慢車道 ,再右轉。
這樣子,就算機車再從你的右邊鑽,A到,也是在同車道上,就不會大失血了。
長腳衝衝 wrote:
非常感謝您專業且理性...(恕刪)


同樣在澳洲開過車的我,真的有很深很深的體會。
也看過澳洲老闆開車的方法,
即便是多不耐煩時,還是會依照規定超車,轉彎。

但台灣的道路設計已是如此,要更改也很難,
所以還是做到防衛駕駛,以保自身安全。
長腳衝衝 wrote:
我在澳洲開車約為半年的時間
真的覺得在那邊開車
智商會降低

其實好的道路動線規劃,就是應該如此,減少駕駛人不必要的分心

台灣的道路設計,基本上是不及格
加上放任人民違規...

至於快車道右轉車vs慢車道直行車事故
基本上是政府把機車當慢車管理,所造成的問題
(日本只有50cc以下,台灣是250cc以下)
機車族在政府長期摧眠下..
就是只能靠右騎
騎中間點可能還會被叭

出了事,,,又怪騎路肩的合法性
乾脆用飛的算了

只能說右邊路還那寬..就這樣右轉了

ommo wrote:
機車族在政府長期摧眠...(恕刪)


請理性座討論!!

首先我強調的是合法性?
今天如果不合法!那沒有誰幫誰的問題

如果你乖乖等紅綠燈走斑馬線!
被撞了
你難道是怪自己不長眼嗎?

答案一定不是!

所以請您認真看完整篇的文章在做出合理的回應!

1.台灣民眾普遍的交通法規都不合格!
2台灣普遍交通設計也都不合格!

所以才造成台灣交通這樣子的混亂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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