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認為在台灣開車騎車就是比快的,我比你快,你就是要讓我,最討厭就是從路邊要出來的,油門一拜就衝出來,搞得直行車還要煞車讓他,還有這種無敵大迴轉的,他認為只要趕在你前面把車子轉過去,他就贏了,哪怕你為了閃他急煞滑倒,也不關他的事。
我在德國開車的時候,在巷道裡開車,每經過一個路口就會放慢車速,左右看一下,因為在台灣都已經訓練出防衛駕駛,但德國同事就一直跟我說 "go go!you have the right!",原來人家的路權觀念是這個樣子,我有路權,別的車就要讓我,我的路權比較小,就要讓別人,沒有比快這種事。
至少至少,在台灣行車,不要讓直行車因為自己而有急煞車的動作,"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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