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上下班尖峰時間時速20不塞車也塞車了
有些車油門含一下,時速就不只20了
xboy200 wrote:
尖峰時間,你會發現,...
前兩天去警局提超速罰單的異議,跟警員聊了一會兒~他說:我們警方已經給民眾很大的便利空間了!如果什麼都按法令規定,你們一定唉唉叫!例如市區速限40,我們只要在市區擺個移動式測速器,你看一天可以創造多少業績!但我們有這樣做嗎?!....(恕刪)
suzumiya haruhi wrote:
沒辨法,依字面意思,...(恕刪)
長腳衝衝 wrote:
對小弟的意思就不是在...(恕刪)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
不應該
你應該假設右後方隨時有狀況 (就算不是違規走路肩,也可能有其他狀況)
就算是在國外,也不可能所有車子都是乖乖待在車道上 (機車?自行車?.....)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
法律是一個國家人文風俗的衍伸,都有其歷史背景,拿別人的歷史文化來當作文明標準叫做崇洋媚外。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