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so7878 wrote:
那是胖吧~那為何不直接去派出所報案,是不為也,非不能也,這樣更不妥~~~
說實在的,派出所電話,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位置應該都不遠,除非很偏遠位置,不如直接殺去派出所報案(問路人也行)~~~
我之前騎車也看到一台車上的人(4.5個)在砸另一台車,當下我也沒停車,直接騎到派出所報案,要他們趕快出勤務,雖然不知道結果如何,至少對的起良心,不然現在發文(真的感到對不起吧),其意義是為何???
這方面印像中算告訴乃論吧,也就是要被害人提告才有用
當下我是要去全聯裏打電話,回頭一瞄,事已結束,
這時報警或去派出所應該都沒用了吧?
目前算是留著資料
看受害者家人會不會因為想告而無相關事證時,在這邊看到影片就跟我要資料而已!
在您的角度看來,我是無為的,這我沒話說,也有事後讓被害人再次心痛的可能!
在我的立場來看,當下我無能為力,只能事後把資料放出來,看對方家屬有無可能利用此資料而提告
因為有時常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會想要某時間跟地點的行車記錄器影片
大部份的影片都自然的被循環錄影把原本的影片檔蓋掉了,
也因為這樣,所以我去買行車記錄器時,除了是以防自己遇到車禍時可錄到東西外
另外就是遇到不關自己的事情時,至少留個影片給對方事後有找尋影片跟作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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