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LBJ2332 wrote:報警備案存證信函民刑...(恕刪) 說到等紅燈,在台中讀書的小弟,晚上九點後回家,紅燈一律靠邊邊,甚至移動到人行道熄火等!這社會人渣太多,聖人太少,造成我們痛苦太多,收穫太少!深夜等紅燈還是龜一點好
案發現場看起來像是基隆高架匝道和樂業街口大大保重 人平安最重要...肇事駕駛看起來像是恍神,都紅燈這麼久了還衝這麼快..有錄到車牌的話就要對肇事駕駛提告,這樣版大的權益才能受到保障怎能讓這種智障駕駛撞完了就爽爽過= =搞不好他連駕照都沒有
大羊這點真的是好處有一次在車行看到一台被從後方撞擊的RV250,整個撞得很慘老闆跟我說,駕駛沒事,但車子要報廢了,引擎跟車架受損都太嚴重事故發生,是在宜蘭,晚上騎車回家,在「雙向四線道以上」,停紅燈在還故意停在最外側就怕被後方撞到,結果證明在怎麼躲都躲不掉,還是被撞到了對方酒駕.至於當事人狀況,皮肉輕傷,有點微微鬧震盪,連事故現場的警察都說,好險車夠大台,吸收了不少衝擊力不過對方酒駕的人傷的蠻重的,撞倒機車後,又衝撞路口號誌,還撞到樹,全身多處骨折以上結論屁股大還是有好處的
報告各位,有熱心的路人幫我報警了,所以真的有報警,謝謝大家的提醒!至於酒測的問題我真的不懂原來不管如何一定要酒測,我是在基隆路高架下樂業街口那裡被撞的,那邊應屬於大安分局那交通隊的,我真的不知道原來酒測這個程序是必要的,謝謝大家的提醒!